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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将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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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31日讯(记者周芳)传闻已久的小额账户收取管理费终于成真了。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今天宣布,将从8月1日起进行小额账户收费公告,并在9月21日对日均存款余额低于300元人民币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收取首次账户管理费。建行由此成为我市首家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银行。

“从9月21日起,除西藏外的全国建行系统都将实行小额账户收费。”建行山东省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建设银行总行下发的个人活期存款小额账户管理费收取方案,规定收费对象为在统计期内日均存款余额低于小额标准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其中,山东地区(除青岛外)的收费办法是:对统计期内日均存款300元以下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按季度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2005年9月21日首次收费为2元,以后每季收取3元。每季末月的21日为固定扣款日。

省建行还规定了个人小额账户的清户条件:银行扣款时,若账户余额不足以扣划账户管理费时,将按账户实际余额扣收,并在以后的每月对上一季度未扣足部分进行补收。对于这些在扣款日未能全额扣款的账户,如该账户自首次欠费日起半年内没有发生业务,建行系统将统一作清户处理。这意味着,对于账户余额不足以缴费、半年内不使用的账户,银行将从系统中予以清除。

在公告期间,储户可到省建行各网点柜台,将不使用的账户予以销户。省建行规定,对2005年12月31日前,主动到建行办理账户归并或对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小额账户销户时需要办理挂失手续的,建行免收挂失手续费。在收费当季内,新开或销户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

据了解,对民政救济的低保户、在校大中专学生、代发工资账户、还款账户、代缴水电气及电话缴费等功能性账户,建行给予免收账户管理费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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