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解困”的成都经验
中国经济时报
在成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补贴被老百姓称为拉动“民心工程”的两驾马车。“为民办实事,救苦济贫;为民办实事,排忧解难。”一封封感谢信,一面面锦旗,是那些圆了安居梦的人们朴实的内心表达——
本报记者 韩清华 聂惠星
成都,房产大厦16楼。32岁的谭维莉见证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一段新历史——
今年3月14日,她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成都市发放的首张《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书》,有幸成为领取《认定通知书》的第一人。
在成都这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里,首批公开上市的“龙华阳光”、“光华馨地”、“天府名居”经济适用住房开始全面接待购房者的选房。
“重大决策公示”、“供应市场化”、“保障多元化”、“租金补贴”、“为民办实事”……
安居解困,成都亮点频闪。
在一个个亮点的背后,是拉动成都“民心工程”的两驾马车: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补贴。
“在全国首开先河的成都‘安居解困’模式及其经验应广泛推广”,业内人士如此评说成都的“两驾马车”。
经济适用住房
绘制民心工程蓝图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跨入新世纪的成都市就像全国许多城市一样,在住房实物分配结束后,房地产市场空前活跃,越来越多的人住上花园小区、电梯公寓。与此同时,城市里还有不少中等偏低收入的家庭住在狭窄简陋的房子里,甚至没有房屋住,而且这些家庭靠自身的努力,完全通过市场很难解决住房问题。为此,近年来成都市在经济适用住房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在一座人口众多的城市进行大规模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无疑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工作,成都市能够把这项工作做好,其中必有心得。
对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成都市房管局局长、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周鸿德,他告诉记者:“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是我国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核心内容。要抓好成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就必须解决两大核心主题:一是追求住房保障与市场调控并重;二是供应市场化和保障多元化。”
住房保障是经济适用住房的重要功能,其着眼点是解决中等偏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居住问题。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以及我国近年来房地产业的发展情况表明,不能将中等偏低收入者推向以赢利为目的的房地产市场来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
居住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解决居住问题不可能依赖完全的市场机制。建立一个兼顾经济和社会两方面的完善的住房供应体系,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包括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体系的核心在于推行“住房差别价格政策”,对不同收入的居民实行不同的住房价格的多元化政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收入相对较高的就可以购买条件好点的经济适用住房;而家庭收入较低的就可购买价格偏低点的经济适用住房。
周鸿德这样打了个比方,“一个价格为2800元/平方米,户型为5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一共要花140000元;而同样地段的商品房的价格却是4000多元/平方米,一个户型也同样为50平方米的商品房的价格却卖到了20多万元,远远多出经济适用房6、7万元。”
这种机智、灵活的供应手段使得每一位市民都能有房子居住,同时也逐步适应市场经济规律,提高市场化水平。
成都市房管局副局长蔡冀川也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就是政府利用国家和社会的力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体现政府重要职能。
从最低收入人群到中低收入者,成都的住房保障体系环环相扣。
从成都市的具体实施来看,1998年底成都市结束运转多年的住房实物分配体制。为配合住房新体制的建立,成都市加快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委、市政府根据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统一安排建设规模,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以政府统建和单位集资建房并结合住房分配货币化新机制形式修建。
被成飞集团职工们称为“筒子楼”的老宿舍里,在一片红瓦房中,“筒子楼”静悄悄地矗立在绿荫中央,31岁的曾令恒带记者来到了他的家里。
放眼望去,一楼的房间光线昏暗,家具整齐地“挤”在12平方米的房屋内,窗户前挂满了刚洗好的衣服……
还有半年,在“筒子楼”里结婚的曾令恒和妻子就将住进单位正在修建的电梯公寓了。
一提起即将入住的新居,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就笑开了,激动地说:“我做梦都想着早日住进电梯公寓啊!”
新建的电梯公寓究竟是什么样子呢?
占地5.3万平方米的“民乐园”、“盛畅园”小区,定位为绿色景观式生态社区,由11栋高层电梯公寓组成,共有1814户住户,绿地率为45%,有着舒适的生活与景观休闲阳台。
据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不仅解决了成都市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困难,充分发挥出住房保障的功能,扩大住房消费,又能改善住房供应结构,通过调整供求关系有效引导和平抑房价,具有住房保障和市场调控的双重功能。同时实现了住房分配新旧体制的平稳过渡,推动了成都市住房消费的市场化进程,促进了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据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蒋治云介绍,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条件上,成都市也经过了严格的把关。
首先,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即:成都市五城区的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线(3.8万元)以下;无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其次,经济适用住房控制在中、小套型,并根据家庭人口情况确定限购面积。且多层住宅的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套。
再次,规定二人户限购58平方米以下住房;三人户限购72平方米以下住房;四人户及以上家庭限购90平方米住房。超购面积,不得享受政策优惠,购买人应向政府补交与市场价的差价。
有了这一套完善且严格的准入条件,再加上工作人员的层层审核和调查,每一位领到《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书》的市民都是符合以上准入标准的。
据了解,四部委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做好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编制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即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量要以市场需求为标杆,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是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供给的增加或减少的依据。
修建于1996年的黄忠小区作为成都市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重要项目备受瞩目。小区占地321亩,建筑总规模30余万平方米,分四期完成。高标准的质量,优美的环境,完善的配套,全方位的物业管理,使得黄忠小区成为成都市早期经济适用住房的代表,也是成都市每一栋经济适用住房的楷模。
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赵建军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1990年以来,成都市委、市政府决定把解决居民住房困难列为政府的一级责任目标,陆续制定了以“解困”为重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住宅建设五年计划和十年规划等政府文件,率先在全国成立了常设的市、区住房解困办公室。1993年8月,政府又发文件,在全市推行一项宏大的社会工程——“安居工程”,目标重在“解困”;1993—1995年,解决现有的3.1万个困难户;“九五”期间,解决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2000年,实现每户有一处(套)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9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近六年来,平均每年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100多万平方米。
廉租补贴
续写民心工程完美篇章
日前,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来到刚刚从低矮破败的棚户迁入廉租新居的成都市下岗职工曾某家中,只见家中陈设虽然简单,但76平方米的住房内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曾某激动地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我和爱人都是下岗职工,是党和政府让我们这样的特困家庭有了一个像样的家。”
据成都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像曾家这样的经济住房“双困户”,由政府负责提供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住户每月只需付少量租金甚至不出钱,就可住上满意的住房。
下大力气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是贯彻落实“民心工程”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对此,成都市委、市政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早在1999年就酝酿启动了廉租住房工作,坚持把住房解困工作列入成都市“一级责任目标”来实施,在改革城市住房供应体系、加快住房建设中统筹规划,重点向困难群众倾斜,为千万困难家庭筑起了温馨的家园。
随之而来的是成都市确定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的实施方式:发放租金补贴、租金减免、提供廉租住房。
成都市作为最早实施城镇最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的城市之一,多年来,成都市委、市政府对廉租住房工作一直予以高度重视。
作为成都市廉租住房的主管部门——成都市房管局,从那时起率先在全国探索了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第一次探索是在2000年,分别在1月和10月举行了两次廉租住房电脑现场摇租活动。当时给住房困难户提供了建筑面积40—60平方米的住房150套。
第二次探索是在总结两次廉租住房现场摇租经验后,充分发挥政府保障职能,注重市场机制,确定了“发放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工作思路。并制定了按困难程度优先解决的办法。革命伤残军人、军烈属家庭、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家庭、特困企业职工、子女在16周岁以下的单亲家庭和家中有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退休或无业人员优先解决。
而租金补贴与实物配租相比有四大优势:一、采用实物配租的模式,政府需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建设或收购房屋,公共财政难以负担,而实行租金补贴,可按季度发放,财政压力大大减轻;二、租金补贴占有资金量较小,可以惠及更多的住房特困户,而实物配租轮候时间较长;三、实物配租入住容易退出难,而租金补贴易于形成良好的退出机制;四、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拿到租金补贴后可自由选择租房地点,生活较为方便,但采用实物配租,特别是统一修建廉租屋,有可能形成新的“贫民窟”,造成新的社会问题。
第三次探索是2004年,在城区实行“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把向拆迁片区中的“双困户”一次性发放5年廉租补贴的工作推向高潮。这种模式在全国也是首创。
探索的背后,是一系列成功的案例……
以前家住老马路的刘兴葵,一家五口人在30平方米的房子里一挤就是10多年。因为低矮和潮湿的缘故,就是7、8月最热的时候,进屋都要开灯。当时老刘就给那房子取名为“白天点灯”。
因为老马路拆迁,工作人员帮他申请了廉租住房。家庭困难的老刘一次性领取了5年共1万多元的住房补贴。加上拆迁补偿费用,一分钱也没出就住进了位于高攀路36号大院的新居。说到新房子,老刘泪眼朦胧,“如果是以前,我绝对不敢让别人来我家‘观光’!我也从来没想过要住进7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可现在家宽了,招待十个八个都没有问题!我现在再也不用白天点灯啦!这1万多元真是雪中送炭啊!”老刘话里话外满是快乐的情绪。
正是因为一次性发放5年廉租补贴的帮助,老刘家才会住上又大又明亮的新房子。
拆迁中双困户一次性发放5年廉租补贴的这一举措,既大大地减轻了困难家庭的经济压力,使之从无产阶级变为有产阶级,且还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
成都廉租住房工作之所以会做得较为成功,是因为成都市廉租住房有一套严谨的准入标准。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住房科科长李建那里了解到,目前成都市申请廉租住房必须具有成都市五城区户口,符合家庭年收入80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双困”原则。
为了让“双困”中特别困难的家庭尽快圆安居梦,成都市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
据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介绍,2004年至今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60余次深入到全市十多处拆迁现场,进行耐心细致的进行宣传、动员和指导。截至2005年6月,成都市通过一次性租金补贴形式为240户拆迁中“双困户”冲抵了房差款近292.63万元,改善了一批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
成都市每年用于租金补贴的钱主要来自于哪里呢?
成都市房管局副局长蔡冀川为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解答了难题,他说:“2004年成都市共计发放廉租租金补贴459.9万元。这笔资金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采取以公共财政资金安排为主,设立专项保障资金二是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增值部分约占资金总额的10%纳入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对于保障社会安定意义重大,从2001年到2005年6月,成都市以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形式共解决3183户“双困户”的住房难题。
成都市在廉租住房建设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成都模式”。目前就有许多大、中城市来成都“取经”,准备运用“成都模式”来发展自身廉租住房工作。
为民办实事
两驾马车并驾齐驱
“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是确确实实为老百姓服务。它不是‘政绩工程’,而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成都市房管局局长周鸿德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如是说。
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才能稳定。
近几年成都市在开展旧城改造的同时,加大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制度建设。
而在价格方面,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定价,由成都市物价局同成都市房管局审定房价,同时,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最高限价制。2004年成都市框架结构住房最高限价为28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最高限价为2400元/平方米。
两驾马车并驾齐驱拉动了“民心工程”……
现在家住在成都市西胜街的陈大哥至今还沉浸在搬进新家的喜悦中,一室一厅,42平方米,雪白的墙壁,整洁的家具,厨房、卫生间一应俱全。“都是党的政策好,政府领导有方,是廉租住房的优惠政策给了我这一切啊!”陈大哥满心感激。
“在成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廉租补贴的办法有很多经验值得在全国推广。”这是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谈到这方面的经验,成都市房管局副局长蔡冀川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其实也谈不上经验,我们只是把老百姓的安居工程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如要说是经验也只是有点心得而已。
他介绍说,要抓好老百姓的安居工程,必须对住房供应体系推行“住房差别价格政策”,对不同收入的居民实行不同的住房价格的多元化政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收入相对较高的就可以购买商品房;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就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最低收入家庭通过领租金补贴到市场上租赁适合自己需要的房子。
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了解,今后成都市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上,从户型、地段、价格等方面更多的为老百姓着想。让大家在就业、看病、子女上学、购物等更方便、快捷。
为了尽可能地让每一户需要帮助的家庭都有房住,成都市首开全国先河在廉租住房上实行“应保尽保”的人性化原则,向每一位符合城镇最低收入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满足基本住房要求。
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廉租补贴方面,成都市在总结经验的同时,仍然在不断地探索和创新,与时俱进……
“安居”、“解困”、“民心工程”……
成都住房保障工作秉承着“为民办实事”的宗旨圆了人们心中的安居梦!这也从真正意义上演绎了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