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能力强 推进速度快---析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股改”的特点和作用
上海证券报
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启动以来,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优势明显。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推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速度,明显快于中小企业板块以外的32家试点企业。10家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均已公布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占比重达100%。而中小企业板块以外的32家公司中,只有16家公布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占比重为37.50%。第二批试点工作结束后,中小企业板块仅有40家公司需要股权分置改革,而中小企业板块以外的主板市场尚有1306家公司需要股权分置改革。如无意外,中小企业板块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将比中小企业板块以外的主板市场公司快得多。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能很快推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与非流通股东有更强的支付对价能力有关。中小企业板块公司上市时间短、没有历史问题。中小企业板块公司多为民营资本控股。非流通股中的民营企业或自然人支付对价,并不需要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的相关优势,还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中小企业板块股票的市净率要高于中小企业板块以外的主板市场股票。7月1日,中小企业板块股票和中小企业板块以外的主板市场 A股加权平均收盘价分别为9.11和4.32元。2004年末,两者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4.5700和2.6827元。两者的当前市净率分别为1.99和1.61倍左右。当市净率小于1并假设未来不变时,非流通股东支付对价,实际意义将大打折扣;而市净率越高,非流通股东支付对价的让步空间也就约大。其次,中小企业板块公司非流通股的比重比中小企业板块以外的主板市场公司更高。2004年末,中小企业板块公司和中小企业板块以外的主板市场公司的非流通股比重分别为70.26%和63.80%。非流通股东所持股票缩股、向流通股东支付非流通股、向流通股东派发认购权证等,它的回旋余地有多大,与持股比例有关。无论是国有股东,还是非国有股东,一般情况下都不愿意在股权分置改革后,随意放弃在上市公司中的控股地位。中小企业板块公司非流通股东当前更高的持股比例,增加了它在支付对价时的灵活性。第三,多数中小企业板块公司非流通股东的持股下限,可自行掌握。中小企业板块以外的一些主板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需要保持51%的控股比例。而非流通股东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一般只需要保持相对控股。这也提高了中小企业板块公司非流通股东支付对价的能力。
中小企业板块公司的优势,在10家已经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司中,有较好的反映。经计算,10家中小企业板块公司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平均送股比例,要比中小企业板块以外的12家公司高一些。由于市场希望支付对价方案简单明了,10家公司没有采用权证方式。但中小企业板块公司并不排斥一些创新方案。如,七匹狼(资讯 行情 论坛)第一个提出股份追送条款和股份回售条款,应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当然,对于中小企业板块以外的多数主板上市公司而言,并不具备照搬照抄中小企业板块公司做法的条件。
中小企业的家数,远多于大型企业。2005年以来,上证所和深交所新上市公司分别为3和12家。预计,30家现已"过会"公司,在恢复 A股首发后,大多也会被安排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如果现行制度不变,新公司大多在深交所上市的现象将一直存在。一旦中小企业板块率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那么, A股首发公司就不应重新存在股权分置问题。不然的话,"为了配合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工作,我们对首次新股发行和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安排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的作用,就会被削弱。因此,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尽快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意味着多数待发行公司将在新的市场环境下确定发行价格区间。
"实施新老划断的前提就是市场对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形成了比较明确的预期,新老划断的实施不会对现有格局造成冲击。"一旦这样的条件具备,那么,结合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新老划断的形式也可以是多样化的,在具体的实施上也可以采取分步走"的表述,中小企业板块是否会先恢复发行新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