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ga上院首推“物业公司股权配送给业主”
北京娱乐信报
房价、装修与物业已成为困扰众多购房者的三大难题。昨日,Naga上院启动“物业革命”试点活动,首家宣布采用将物业公司股权配送给业主,由业主自己掌权物业管理的方式。而作为“物业革命”组成部分的“房屋售后服务”和“业主公约”,将在项目开盘后再正式推出。
开发商:物业公司股权配送业主
关于“物业公司股权配送给业主”执行方式,据北京天恒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裁李建国介绍,前期由开发商拿出200万元资金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在项目出售的同时,将物业管理公司以股权形式,按照业主购买房产值的比例将股权无偿配送给业主。随后,作为股东的业主成立董事会,聘请专业人士组成管理体系,领导物业管理公司发展。
“物业管理公司会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的操作模式来进行运营,同时财务透明公开,业主具有监督物管公司的权利。”李建国强调,“股权将跟业主的商品房产权捆绑,不能随意出售或转让。”
中消协:“勇吃螃蟹”值得肯定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去年仅受理物业方面的投诉,数量就达4700多件。对于Naga上院“勇吃螃蟹”的举动,中国消费者协会方面认为“有创新意义”。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陈剑对记者表示,目前物业主要存在有五大类问题:物业收费不明确;物业条款具有不平等性;小区物业难保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小区物业殴打业主时有发生;许多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因此,“物业革命”试图将消费者和经营者完全对立的状态通过一定途径进行改变,这个初衷是值得肯定的。
律师:“物业革命”做法合法
仁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孟宪生表示,中国在物业管理领域的最高法律是《物业管理条例》,它明确规定《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但是目前建设部推广的前期物业管理临时公约以及后期公约,主要界定了业主的权利义务,而缺乏对于物业公司的约束,因此Naga上院将物业管理权利回归业主,再配合《业主公约》的制定,的确可以起到较大限度保护业主权益的目的。同时,从《信托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分析,“物业革命”的做法也是合法的。
业内人士:财务账务必须透明
但是,在一片叫好声背后,业内人士认为“物业革命”也并非一片坦途。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钰林指出,业主由于经济能力、性格等差异,必然对物业要求不尽相同,如何保证服务满意度需要充分考虑。其次,财务、账务方面一定要保证透明公开,否则业主难以保持彼此信任。陈剑表示,由于涉及双方实质性的权利和义务分配,如何保证信托协议的公证,以及如何保证股东的监理权、决策权,如果经营亏损,股东能否得到切实保障等问题都需要开发商认真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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