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织华(600555)公司公告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茉织华(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9月11日刊登公告,公告内容为根据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与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04年9月9日签订的《关于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损失之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公司大股东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存放于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存放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的或有损失。本公司在2004年年报事项中对该担保事项的说明可能引起投资者对前述公告产生歧义,为此,本公司重申:近日本公司接到大股东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函》,该《承诺函》称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认真履行协议并根据协议的约定无条件承担本公司1.5亿元人民币的或有损失。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17日(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