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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商局公布十大农资打假案例

人民网-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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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阿旦增报道:日前,甘肃省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在农资打假护农过程中查处的10大农资打假案件,以提醒农民消费者在购买农资时,谨慎消费,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甘肃省工商局向社会公开公布的10大农资打假案件主要是:没收不合格过磷酸钙62吨。今年1月下旬,陇西县工商局经检分局在对县城文峰汽车站的化肥经营部依法实施检查,所抽样品经定西市产品质量监督所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县工商局给予没收当事人杨某“铁龙花”牌粒状过磷酸钙62吨,没收非法所得750元,并罚款20250元。已销售的15吨全部查获。

查获短斤少两销售化肥案。今年1月中旬,酒泉市肃州工商分局在酒泉市某生资公司查获,该公司经销的“大元”牌碳酸氢氨1852吨,外包装标注了“50公斤、±≤0.5公斤”。工商执法人员对库存的272吨进行了随机抽样过秤,发现平均每袋比标注的规格减少1.45公斤,每袋实际重量只有48.55公斤。工商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4754.4元,并罚款5000元。

查获假冒棉花种子7吨。3月1日,安西县工商局在该县三道沟镇依法查获假冒新疆兵团农七师农科所培植的新陆早牌97-85号棉种7吨,案值3.64万元。

停销自制不合格过磷酸钙。2月28日,东乡县工商局从临夏磷肥厂一农资经营门店,查获了该厂生产的“菽谷东”牌过磷酸钙(颗粒)120吨。

查处不合格磷肥60余吨。3月17日,镇原县工商部门在检查农资时发现,当事人李某所经销的标有云南隆昌华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方”牌普通磷肥。经抽样送检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县工商局给予了没收不合格磷肥49.32吨,并罚款1.53万元的处罚。3月24日,该县工商局在县城贺某经营的农资门店发现,标有四川绵竹齐福磷肥厂生产的“齐福”牌普通磷肥存在疑点,经抽样送检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给予没收“齐福”牌磷肥168袋,非法所得1092元,并罚款2112元。

查获不合格复合肥120吨。2月中旬,平凉市崆峒工商分局查获泾川县供销社转运站经营的“独尊”牌复合肥120吨,其中,腐氨酸尿素型60吨,果树专用型60吨。工商部门给予没收,并处罚款3.96万元。

70吨不合格化肥退回厂家。平凉市崆峒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平凉火车南站庆阳市西峰农友农资有限公司查获“云天”牌粒状过磷酸钙70吨,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给予当事人停止销售,退回厂家做技术处理,并罚款5000元。

没收700瓶过期农资产品。3月上旬,白银市平川工商局在平川区响泉村从事无证经营的商贩果某处,查处了400瓶水胺硫磷、300瓶三唑酮等过期的农资产品。工商人员对其无照经营行为予以取缔,并没收过期农药,罚款100元。

查获系列“三无”农机配件。3月下旬,景泰县工商局在查获了一系列销售“三无”农机配件的案件。工商部门对这些经销“三无”农机配件的经营者全部依法给予了处理。

查处销售标签不规范种子。3月2日,该县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靖远县种子公司所销的小麦种子标签中无生产日期,自制的黄豆种子标签无任何内容,不给种子使用者提供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违反了国家《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给予当事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3000元。

《市场报》 (2005年04月19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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