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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明珠(600873)对2004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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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下发的《关于对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上函[2005]0152号)有关问题,现就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公司新补充过的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一、2004年年报修订内容:

1、2004年度,公司未对以前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追溯调整,故在披露的年报第三项第(三)款中2002、2003年“调整前”和“调整后”栏目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应为同一数据。

2、在披露的年报第十项第(六)款中,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了9年审计服务应修改为“从1998年起连续7年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4年度审计费用15万元没有包含半年报的审计费用14万元,公司2004年度共计支付审计费用应为29万元。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3、在披露的年报第四项第(三)款第3条中独立董事津贴情况。200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总额为48000元,其中每位独立董事的年津贴为24000元。

4、在披露的年报第八项第(二)款第3条中增加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

(1)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电力工程设计施工,2004年度,为执行2003年8月签定的《资产置换补充协议》,公司共向其销售变压器158台,金额1822万元。为满足其施工需要,向其提供变压器试验劳务,实现收入75万元,销售圆管塔480吨,实现收入350万元,合计2247万元;

(2)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是黑龙江省电力建设集团公司的核心企业,拥有电力安装、起重吊装、工民建筑等实力强劲的专家队伍和施工队伍,拥有固定资产1.04亿元,公司主营与资质为送变电工程施工壹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贰级,大件运输承包甲级,试验甲级,公路工程施工叁级,土石方工程施工叁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叁级;销售电器机械及器材。2004年度购买我公司角钢塔3194吨,金额2177万元;

(3)山东鲁能集团上海物贸有限公司是山东鲁能物资集团驻上海的子公司,山东鲁能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的直属专业公司,是一个以电力物资经营为主导,集物资采购供应、设备成套、电力设备制造为一体,具有电力设备成套甲级资质和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权的大型物资企业集团。2004年度购买我公司角钢塔3372吨,金额2313万元;

(4)上海浦新送变电物资有限公司是上海供电局直属的上海送变电公司的分公司,是以电力物资经营为主导的电力物资供应企业。2004年度购买我公司钢管塔2733吨,金额2345万元;

(5)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供电分公司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属下的特大型供电企业,负责向广州地区7434平方公里、314.4万客户输送供应电力。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为480亿元人民币,直接管理省内21个地级市供电企业等37家企事业单位,其中分公司27家、全资子公司7家、控股子公司3家。主营业务是依法经营电网投资、运行维护、电力营销、电力调度,以及电力设计、施工、修造等,统一管理广东全省电网,对并网的电厂实施统一调度。2004年度购买我公司钢管架构6500吨,金额7138万元。

5、在披露的年报第八项第(三)款第二条中增加公司披露报告期内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对两个项目进行了投资:

(1)长安铁塔公司的新厂区工程:该项目始于2003年10月,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已完工90%,其中角钢塔生产车间已于2004年9月完工并完成了原角钢塔生产车间的搬迁工作。由于受供货合同的限制,只维持了原来的生产规模。按设计能力,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增加销售收入3,500万元,年增加投资收益100多万元。

(2)喜马拉雅酒店的客房改造工程:该项目始于2004年3 月,2004年9月30日全部完工,新增客房80间,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新增客房共使用2738间?天,平均价格为 220元,增加收入60万元,增加收益约18万元。

6、在披露的年报第十项第(三)款第2条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1)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和对利润的影响:

A、2004年公司执行《资产置换补充协议》向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售158台变压器,实现收入18,217,024.95元,实现毛利4,594,644.78元,该项交易价格原则上按照五洲电气对外销售价格扣除五洲电气合理的税费和成本支出来确定,其中超过五洲电气对外实际销售价格的部份361,150.22元已计入了资本公积?关联交易价差。该批变压器是公司资产置换前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客户签定的合同,截止到资产置换日未完工的部分由我公司生产完工后销售给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再由其向客户出售。该项交易对公司的利润无特殊影响;

B、向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实现的销售收入746,550.00元,实现毛利135,685.57元,该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为保障五洲电气施工变压器的安全运行,公司须定期提供试验服务,并收取合理的费用。该项交易对公司利润无特殊影响;

C、向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角钢塔480吨实现收入3,504,517.32元,实现毛利957,786.39元,该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五洲电气为满足施工需要,购买公司铁塔属正常的购销行为,该项交易对公司利润无特殊影响;

D、向潍坊五洲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7台变压器实现收入753,418.80元,实现毛利245,829.51元,交易价格原则上按市场价格确定,其中超过市场价格或者超过按照财政部《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确认的部分188,961.00元已计入了资本公积?关联交易价差。五洲科技为满足施工需要,购买公司变压器正常的购销行为,价格超出部分也已确认了资本公积,为该项交易对公司利润无特殊影响;

E、执行《资产置换补充协议》向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生产变压器原材料12,192,911.57元,购买变压器在产品243台计19,167,005.31元,购买自制半成品366,936.60元,交易价格均按照山东五洲股份有限公司的帐面价格确定。该项交易是按照《资产置换补充协议》执行,对公司利润无特殊影响;

F、向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角钢、钢板等原材料1000吨共4,480,291.12元,该项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是公司与五洲电气正常的购买行为,对公司利润无特殊影响。

(2)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潍坊五洲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公司的产品铁塔、变压器、电能表等是其施工工程的必要设备,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整合五洲集团内部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上述关联交易还将持续并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7、在披露的年报第十一项第(二)款补充披露《母公司资产减值表》如下:

母公司资产减值表

编制单位: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2月31日单位:元

8、在披露的年报第十项第(四)款第1条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2001)133号《会议纪要》的指示,2002年3月以我公司名义办理财政借款716万元,专项用于该大厦使用;为解决该大厦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又陆续垫付了部分流动资金。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拉萨西藏大厦共欠我公司往来款、托管收益款、资金占用费等共计1283万元。

二、2004年年报摘要修订内容:

1、2004年度,公司未对以前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追溯调整,故在披露的年报摘要3.1、3.2中2002、2003年“调整前”和“调整后”栏目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应为同一数据。

2、在披露的年报摘要6.2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修订为“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潍坊五洲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公司的产品铁塔、变压器、电能表等是其施工工程的必要设备,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整合五洲集团内部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上述关联交易还将持续并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3、在披露的年报摘要6.2对项目进度及收益情况修订为“(1)长安铁塔公司的新厂区工程:该项目始于2003年10月,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已完工90%,其中角钢塔生产车间已于2004年9月完工并完成了原角钢塔生产车间的搬迁工作。由于受供货合同的限制,只维持了原来的生产规模。按设计能力,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增加销售收入3,500万元,年增加投资收益100多万元。(2)喜马拉雅酒店的客房改造工程:该项目始于2004年3月,2004年9月30日全部完工,新增客房80 间,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新增客房共使用2738间?天,平均价格为220元,增加收入60万元,增加收益约18万元。”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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