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之“隐”(法眼看热点)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记者 王旭辉
隐私权本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包括个人和生活不被干扰权利与个人资料的支配控制权,尤其在以信息构建为基础的现代社会,人们的个人信息资料显得尤为重要。可事实上总是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我们自己的信息安全得不到保证。
事件一
银行能独“吞”客户资料?
“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了,我们还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那上边有我们自己和我们家人详细的个人信息,万一出什么问题,不知道会引起多大麻烦。”中国频道一位姓马的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经记者了解后,事情原来是这样:去年11月份,深圳中信实业银行的一家业务代理公司鸿联九五公司到中国频道网络公司推销深圳中信实业银行的信用卡。当时中国频道的员工认为信用卡比较方便,并且可以透支使用,所以很多人都要求办理。于是鸿联九五公司的业务员就让需要办理信用卡业务的员工每人填写一张“申请单”,上边基本上囊括了每位员工详细的个人资料和家庭资料。3个多月以后,中国频道网络公司技术部门填写“申请单”的员工由于收入相对稳定都办理了下来,销售部门的员工由于收入不大稳定都没有办理下来。没有办理信用卡的员工,陆陆续续地收到了深圳中信实业银行发来的回函,可回函中只是提到了没有办理,但却支字未提员工填写的“申请单”怎么办的问题。
“我们确实是不在乎信用卡能否办的下来,但那些客户资料对我们来说还是很重要的。以前从网上也看到过,由于个人信息资料的遗失造成了许多事故。”旁边的一位员工对记者强调“申请单”的重要性。“那你们没有打电话找中信实业银行吗?”马先生回答说:“通过800的客户服务热线我们找了他们的客服主任,但得到的回答是‘这些客户资料我们会定期整体销毁的,而且我们也没有把客户资料返还给客户的先例。’但他们说销毁或者没有销毁,我们又怎么知道呢?”随后,记者也与深圳中信实业银行取得联系,得到的回答基本相同。
事件二
老板电话号码簿也能随便买卖?
“也真是奇怪了,这两天我总是接到一些陌生人的电话,要么说有业务,要么说找我有事。可我的手机号码一般人是不知道的呀,连我们普通的员工都不知道,他们怎么会知道?”一位姓王的生意人这样向记者抱怨。
3月1日下午,记者在知情人的指引下来到北京国贸附近,看到一个黑瘦的中年男子在卖电话号码簿。走到跟前,记者看到地摊上摆的有各种类型的电话簿,如“北京市广告公司电话号码”,“北京老板电话号码”、“北京住总电话号码”等等,看起来都好像是人工制作而成的,看到记者靠近,摊主主动与记者搭话:“买一本吗?看看吧,里边什么电话号码都有,囊括了吃、穿、住行,比北京黄页还要全,而且里边有老板的号码,不像黄页上只有单位的联系方式。”“这是真的假的?有用吗?”看到记者怀疑的表情,旁边的一位中年男子也帮腔道:“这肯定是真的,如果有假的,你拿回来退给我。”看到记者并不是很满意,这位中年男子接着说:“我们还有其他的电话号码,包括国家各部委的都有。”看到记者不相信的表情,摊主从怀里抽出一本“北京建设委员会电话号码”,“还有,但不在这里,你如果要我回去给你拿。”记者摇摇头,表示“回头再看看”吧。无独有偶,在木樨地和公主坟,记者也碰到了买卖电话号码簿的现象,而且有的地摊上明目张胆地摆着一些政府部门的电话号码。
对于这种现象,一位姓郭的律师朋友告诉记者,这些人买卖电话号码簿,无论真假,都是不良的社会现象。如果这些号码是真的,其结果或者侵犯了别人隐私权或者干扰一些公司、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假的,就是欺骗顾客,欺骗消费者了。所以说,无论真假都不应该买卖。
事件三
“备用人才库”该是不该?
同样,每年许多人在找工作的时候也面临个人信息资料安全的问题。每年的这个时期大中专院校的学生都临近毕业,面临找工作的问题。而且,招聘会、人才交流会不断,而往往这个时期,求职者会把自己的一些信息投往多个用人单位,由此也引出了一些问题。
家住北京朝阳区小庄的何先生告诉记者:“去年我找工作的时候,曾经按照一家用人单位的要求在网上填写了自己较为详细的信息,可后来这家用人单位并没有用我。我在别的单位找到工作,可后来我上网的过程中,无意中发现自己的详细信息还在那家用人单位所建立的‘备用人才信息库’里,而那家用人单位并没有通知我,并且我的爱好、兴趣栏里的相关信息都被改动了,这令我十分恼火,本想去找这家用人单位,后来一方面太忙了,另一方面也觉得挽回不了什么了,就没有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洪昌认为,个人信息的产权属于当事人。个人档案或者电话号码、住址、病历之类的信息资源,尽管保管权可能在某些单位,但是否公开要考虑当事人的意见。更何况没有保管权的单位呢?
《市场报》 (2005年03月08日 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