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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保险:司机无过错也能赔 成都暂时无缘新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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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董天刚)永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1月下旬在北京地区推出“驾驶员致人重大伤害责任”保险,该险种是针对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或重伤而制定的。昨日记者从永安保险四川分公司证实,该险种属于北京当地开发的险种,短期内应该不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也不在成都推出。

据了解,与第三者责任险不同的是,驾驶员责任险是对驾驶员设立的保险,当驾驶员在无过错条件下致人死亡或伤残时,保险公司会将按照“死亡或残疾程度赔偿比例”对驾驶员进行相应的赔偿。另外,当驾驶员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时,此险种也会承担《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外的赔偿。与大多数将“无过失责任险”作为附加险的形式不同,《驾驶员致人重大伤害责任保险》是作为一个独立的险种推出的。

去年5月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由于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的暂时缺失,造成了保险公司为“无责司机买单”问题,成都还因此出现了国内首例此类案件。永安保险公司推出的该险种,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这类保险纠纷和案件的出现。永安保险四川分公司业管部张经理介绍,该险种在北京市场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短期内不会在成都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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