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药业违反广告法?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白瓶扔进金鱼缸 “不喝就笨”引质疑
本报讯见习记者曲嘉晗、李震驻东北记者邵冰报道:影星陈晓艺怀里抱着她可爱的儿子铁蛋,忧心忡忡地对着镜头说:“你的孩子也可能缺锌哦。”这是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的产品———三精葡萄糖酸锌的广告。有法律界人士质疑,这一系列广告中的两个版本有违反《广告法》的嫌疑。
不喝,笨!?
三精葡萄糖酸锌口服液在2002年上市。当初第一个版本的结尾,是小铁蛋手拿一瓶口服液对着玩具熊说“不喝,笨!”在媒体播出一段时间后换成了第二个版本,也就是“笨熊,喝!”前一版本曾经不再播出。但近几个月,有些电视台又把第一个版本搬回屏幕再次播出。就是这三个字“不喝,笨!”引发了疑问。“这个广告可以有两层理解:一是正常理解的‘不补锌,影响智力’;另一方面是有针对性的,对观众有一定的误导倾向。也就是说,不喝葡萄糖酸锌,会影响智力。”一位法律界人士对记者说。“就我个人来看,这个广告至少打了《广告法》的擦边球。”《广告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记者采访医学专家得知,缺锌的常见症状是厌食、异食癖和生长停滞;若是胎儿和乳儿期缺锌,还会造成智力发育障碍。缺锌的确会影响儿童智力。但是,三精葡萄糖酸锌注册的是食字号,不属于药品,因此起到的不是治疗作用。三精葡萄糖酸锌的产品说明上有如下字样———“本品是以葡萄糖酸锌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具有补锌的保健功能。主要成分:葡萄糖酸锌、白糖、香精。保健功能:补锌。适宜人群:需要补锌者。”通篇不见可增强智力的字样,只是效果较好的普通补锌营养食品,能不能说“不喝”就“笨”了呢?
捧蓝瓶贬白瓶?
在三精葡萄糖酸钙另一个在全国电视媒体播出广告中,一位女子把买来的白瓶补钙产品投人鱼缸。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种宣传方式是广告法所禁止的。那就是“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在这个广告中,三精制药所要推荐的是一种蓝色瓶体的新包装。记者询问的医药界人士,三精系列产品以前的包装是白色瓶体,蓝色瓶是为了区别同类营养产品,并起到防伪的作用而设计的。记者采访到的一位消费者王女士表示,看了广告后,她的感觉是只有三精蓝瓶是最好的,白色瓶装的要么是假货要么质量不过关,从而在心理上排斥别的补锌产品。“从那以后我只买三精的产品给孩子。”
三精药业:不接受任何采访
记者来到了哈尔滨三精药业,拨通了市场开发部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接了电话,记者说明了关于三精葡萄糖酸锌口服液产品广告是否违反广告法的问题后,该工作人员回答,我们不接受任何采访。随后,记者来到哈尔滨市工商局,想对三精药业推出的广告是否违反了广告法进行了解,得到的解释是,三精药业是市重点企业,是纳税大户,此问题不便回答,相应答案应该到我们网站的广告法中去看看。(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