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市公司名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股票代码:000513、20051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23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23楼
联系电话:0755-82478966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 2005 年 2 月 4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丽珠集团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丽珠集团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健康元药业集团于此次协议受让东盛集团所持的丽珠集团12.7167%股份之前,已于2005年1月19日至2005年2月3日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丽珠集团8.6597%的股份,完成本次协议受让后,健康元药业集团持有、控制的丽珠集团股份达到29.9957%。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丽珠集团 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盛集团 指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
健康元药业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滨公司 指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权益的
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天诚公司 指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权益的
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健康元药业集团
注册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23楼
注册资本:60993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66279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经营营养保健口服液、保健泡腾片、保健颗粒剂(不含易拉罐和利乐包装及现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中成药、口服液、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激素类片剂、食品、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2001]1231号《资格证书》规定经营)。投资医药行业和医药项目,投资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行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营期限:50年
税务登记号码:国税深字440301618874367号
深地税登字440305618874367号
公司股东:深圳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鸿信行有限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23楼
邮政编码:51800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股份控制人股权关系结构图
(下图中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控制丽珠集团股份比例为截至2005年1月27日止的持股比例)
2、 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实际控制人朱保国先生:男,汉族,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河南新乡水性树脂研究所所长、河南省飞龙精细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爱迷尔食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太太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丽珠集团董事长。
刘苗与朱保国系母子关系,朱保国与刘广霞系夫妻关系。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止,健康元药业集团除持有、控制丽珠集团的股权外,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 本次变动前健康元药业集团持有、控制丽珠集团股份情况
截至2005年1月27日止,健康元药业集团持有及控制丽珠集团股份64,080,075股,占丽珠集团已发行总股本的20.9388%,明细如下:
二、 健康元药业集团持有、控制丽珠集团股份的变动情况
1、天诚公司于2005年2月2日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采用大宗交易的方式,以每股4.18元港币的价格,减持丽珠集团B股6,200,000股,占丽珠集团已发行总股本的2.0259%。
2、天诚公司于2005年2月3日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采用大宗交易的方式,以每股4.30元港币的价格,减持丽珠集团B股5,000,000股,占丽珠集团已发行总股本的1.6338%。
3、健康元药业集团与东盛集团于2005年2月4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根据协议,健康元药业集团受让东盛集团所持有的丽珠集团38,917,518股社会法人股,占丽珠集团已发行总股本的12.7167%(以下简称“协议股权”)。东盛集团将于协议股权过户至健康元药业集团名下之前,先将协议股权质押、托管给健康元药业集团。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5年2月4日,东盛集团已完成将其持有的丽珠集团38,917,518股社会法人股质押给健康元药业集团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健康元药业集团已于当日向东盛集团支付协议股权转让款10,000万元。
四、本次变动后健康元药业集团持有、控制丽珠集团股份的情况
前述交易完成后,健康元药业集团合计持有、控制丽珠集团股份91,797,593股,占丽珠集团已发行总股本的29.9957%。
第三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股份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健康元药业集团减持所持有、控制丽珠集团股份变动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前述事宜,健康元药业集团已分别于2005年1月28日、2005年2月3日及2005年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05-003、临2005-004及临2005-005号)。
第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健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质押协议》。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同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以备查阅。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签署日期:二○○五年二月四日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