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燕、莫晓宇等人非法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新浪财经
一、商地置业公司投资成都国腾及参与经营情况
成都国腾是1995年9月22日在成都市工商局注冊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IC卡电话机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金140万元,法定代表为当时的中国物资储运成都(集团)投资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成都公司)总经理梅春文。(附件一)股本构成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中储成都公司 86.8062
2、四川省邮电科研规划院 42.0030
3、成都倍特软件公司 11.20 8
合计 140.00 100
成都国腾成立以后,虽持有国家邮电部批准的IC卡电话机生产许可证,但由于缺乏资金及销售渠道,经营一直不好。1997年9月,经人介绍并通过考察,商地公司出资150万元,收购了成都国腾24%的股份,并经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成都国腾注册资金增加到3166万元,其中实物资产140万元,无形资产3062万元(且不说无形资产占注册资金的95%是否合法),法人代表仍是梅春文,总经理为何燕。股本构成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万元) 其中:实物资产(万元) 无形资产
1、中储成都公司 381230.8 53.20 1149.88
2、四川邮电规划院30949.80 42.00 907.80
3、商地公司 24759.84 33.60 726.24
4、成都倍特公司 8253.28 11.20 242.08
合计100 3166.00140.00 3026.00
以上出资及股比变更得到成都市工商局审核、批准。(附件二)
根据国家工商局有关规定,成都国腾实出资金140万元,商地出资33.6万元即可购得成都国腾24%的股权。3026万元的无形资产做为公积金是无需用资金购买的,商地公司出资150万元,远远超过了33.6万元的收购款。
商地公司出资并介入成都国腾的经营后,对成都国腾转机起到关键作用。1997年10月份,商地公司利用自身的销售渠道,为成都国腾向吉林省卖出2000台IC卡电话机,做成了该公司自成立以来的第一笔大宗业务,为成都国腾打开了局面。
二、何燕、莫晓宇等人非法侵吞国有资产的主要问题
何燕,女,又名何然,1961年12月31日出生,由中国储运成都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派出,任成都国腾董事兼总经理。
1998年初,商地公司帮助成都国腾销售IC卡电话机从而显示出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以后,何燕找到商地置业公司总经理宋克荒,说现在干得再好,都是给国家干的,赚的钱都是国家的,自己得不到,不如我们几个人成立一个私人公司,专门负责销售,将销售IC卡电话机的钱留在销售公司,自己也可赚点钱,希望宋作为股东参加。宋克荒不同意这种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此后,何燕、莫晓宇等人便抛开商地置业,按自己的思路开始运作。
1998年5月6日,何燕用成都国腾销售给吉林省IC卡电话机的销售款,注册成立了四川省华威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威),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人代表何燕。其中:成都国腾出资676万元,占68%;四川省粮油储运公司出资290万元,占29%;中储成都公司出资34万元,占3%,以上均为国有资产。(附件三)以后何燕、莫晓宇等人便开始了化公为私,转移国有资产的行动。主要做法是:
(一)频繁变更股东,有目的地将国有股转变成个人股。
1、1998年12月2日,成都国腾在商地公司坚决反对的情况下召开董事会,以商地公司投资150万元只点3166万元注册资金的7.5%,所谓资金不到位为由,擅自决定将商地公司16.5%的股权转给四川华威和崔予红等人,但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到工商局变更登记时未能成功。(附件四,附件五)
2、1999年6月23日,何燕将华威公司的国有资产全部转让给民营企业四川道享公司、成都故事村公司、成都盖尔公司及崔予红个人。(附件六)其收购款全部是用成都国腾IC卡电话机的销售款,变更后的四川华威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万元) 所占比例(%)
1、四川道享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 400 40
2、成都故事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400 40
3、成都盖尔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50 15
4、崔予红 50 5
合计 1000 100
这种用国家的钱,以私营企业或个人的名义收购国有资产,为以后通过转让和频繁的资本结构变更,将国有资产变面何燕、莫晓宇等人的私人资产的做法打下了基础。
3、1999年9月13日,四川华威的上述新股东将刚购得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何燕、莫晓宇、崔予红、乐祥勇(现中储成都公司乐英贵之子)、薛建能(当时的四川邮电规划院院长)、何力(何燕之弟弟)等12人及四川目报社。(附件七)从此,身为成都国腾股东的两个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亲属成了私人公司的股东,乐英贵和薛建能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伙同何燕、莫晓宇等人一起侵吞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就是从这些身上开始流失的,莫晓宇原是我公司员工,作为国家干部靠他的工资,100年也不够他收购他在华威公司所占股份所需的资金,何燕当时连150万元也拿不出,她收购华威公司的钱从何而来?
4、1999年12月1日,四川华威再次进行变更。四川日报社出局,薛建能将股份转给董晓玲,股东变为何燕、莫晓宇等12人。(附件八)
5、2000年3月9日,四川华威又一次变更,将注册资金1000万元增加为2476万元。(附件九)
6、2000年6月6日,何燕将华威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何燕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Shining Star Technology Limited 公司,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何燕,转让协议由何燕与何燕签字。这样,何燕便完成了将国有股份转变成个人股份,并转移到国外的整个过程(附件十、十一、十二),莫晓宇也变成这家英属维尔京都岛注册公司的股东。
(二)随意编造虚假转让合同,玩弄文字游戏,中饱私囊。
1、随意编造虚假转让合同。为了欺骗工商局、证监委和广大股民,何燕编造假的转让合同让商地公司签,企图不付一分钱的转让费,便得到商地公司在成都国腾中16.5%的股权。(附件五)使其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合法化。
2、频繁进行股权股本变更,不让商地公司等股东了解实情,而任意以全体股东的名义转让。转让中或不出一分钱的转让费,或用国家的钱以私人公司或个人名义收购国有股份,再转成个人资产,玩弄文字游戏。
3、1999年11月23日,何燕用华威公司销售IC卡电话机的销售款代程庆等30人出资在成都郫县工商局注册成立四川国腾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国腾)(附件十三)。20天后,即1999年12月14日,又将四川国腾注册地从郫县工商局变更到成都市工商局,注册资金由500万元变为8000万元,何燕为法人代表人(附件十四)。之所以都用“国腾”的字号,目的是混淆视听,使局外人弄清底细,并易于将IC卡电话机销售款变成个人收入。至于程庆是什么人,大家谁也未见过其人,以至于被人称为“影子股东”。
4、1999年12月,四川国腾收购成都国腾49.85 %的股份,应付给成都国腾4800万元,但一直未付(见审计报告)。这样四川国腾(法人代表何燕)不付一分钱,摇身一变,又成了成都国腾的控股方(附件十五)。
就这样,何燕一步一步地将主要由国有资本投资组成的,拥有国家核发的IC卡电话机生产许可证的成都国腾的国有资产(包括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国有股本金、商品销售资金)及递延资产转变成了她和莫晓宇(四川国腾常务副总经理,原商地置业员工)等少数几个人的私人资产。同时,何燕也成为四川省著名的民营企业家,并以6亿元私人资产的身价跻身于美国《福布斯》杂志2001年中国富豪排名榜第82位(附件十六)。
(三)不顾事实,擅自否认、缩减商地公司在成都国腾所占股份
何燕、莫晓宇为了达到最大限度攫取国有资产的目的,公然不顾事实,否认商地公司在成都国腾中占有24%的股份(成都市工商局注册登记中已予认定),不付一分钱的转让费,擅自将其中16.5%的股份转让给四川华威(占12.5%)、崔予红(占2%)及另外2人,并让至今都不是成都国腾股东的受让者享受相应的权益及分红,对商地公司利益造成直接损害。
最近,商地公司收到成都国腾转来的文件,希望商地公司和中储成都公司尽快转让在成都国腾的股本,而中储成都公司曾一度同意转让。这表何燕、莫晓宇等人在攫取、侵吞国有资产过程急于将不与她们合作的商地公司清除出局,从而扫清最后的法律上的障碍。
近年来,商地公司多次向中央有关领导同志、财政部、公安部写信反映上述问题。有关部门也曾派人赴四川调查了解情况,皆因何燕莫晓宇等人阻挠,以至于调查无法进行。
三、我们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上述情况,为维护我商地公司和其他单位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继续流失,提出以下几点建设:
1、尽快由国家反贪局或四川省反贪局,对何燕、莫晓宇等人非法侵吞巨额国有资产一事进行立案调查。
2、依法维护并追索我商地公司在成都国腾所占24%的股权及投资增值、递延资产等各项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不受侵占。
3、何燕、莫晓宇等人非法侵吞国有资产的情况如经查属实,除依法收回全部国有资产以外,并对违法规者予以严肃处理。
商地置业公司
200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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