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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发(600335)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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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定于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2月18日召开,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5年2月18日上午10点

三、会议地点:天津市宝坻区温泉度假村会议厅

四、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厂区易地迁建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更换公司名称的议案》。

五、参加人员:

(1)截止2005年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书面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参加会议。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人员

六、登记办法:

(1)国有股及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05年2月7日、8日、15日、16日,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

(4)登记地点:天津市津塘路156号公司董秘处;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照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电话:022?24935580传真:022?24935580

联系人:杨汉漳、李辉

邮政编码:100823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此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外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户: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受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中外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10日中外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听取有关情况介绍,查阅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黄晓敏先生为公司总裁、陶富强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孙云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王春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闫维佳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中外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红旗韩学松

2005年1月10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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