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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理应规范先发制人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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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新京报》报道,联合国改革问题高级别名人小组11月30日提交报告,提出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对迫在眉睫、又没有其他有效应对方法的威胁,一国可以行使自卫权,对其实施“先发制人”的打击。但如果要对并非紧迫性的威胁采取“预防性军事行动”,则应交由安理会决定。

“先发制人”作为一种战略,应该说是布什在“9·11”事件后首次明确提出的。在此战略主导下,美国先后发动了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此后,不少国家纷纷仿效,宣布也将实施“先发制人”。比如,别斯兰人质惨案后,俄罗斯正式宣布要以“先发制人”战略打击境外所有恐怖主义势力;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也紧步美俄后尘,在大选前举起了“先发制人”打击恐怖主义的大旗;日本也不失时机地举起了这面旗,防卫厅已制定相关法律,以确保当发现外国确实有攻击日本的意图时能够采取“先发制人”的措施。

从常理上讲,“先发制人”战略就是在敌人发动袭击之前实施先行打击,摧毁对手的战争能力。由于反恐战争是一种“非常态战争”,具有袭击、游击、飘忽不定、神出鬼没的战术特点,是名副其实的“不接触作战”,也就迫使防御者只能采取主动的、先发制人的战术动作。比如,古代匈奴人经常袭扰我国边境,也有类似现代恐怖主义来无踪、去无影、飘忽不定的特点,迫使两汉王朝只能采取主动出击的军事战略。可以说,针对反恐战争的特殊性,“先发制人”有时也是被迫采取的一种战略主动。

然而,由于判定对手的袭击意图主要凭借主观感觉和印象,没有客观标准,因而很容易被人滥用,使其成为无故发动战争的借口。当初美国一口咬定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因而理直气壮地对伊拉克发动战争,事后却发现情报完全失实,但战争灾难已无法挽回。如果这种逻辑成为未来世界的主导思维,世界和平将会受到极大挑战。

如果一个国家滥用“先发制人”手段,随时根据“莫须有”的理由给其他国家扣上一顶帽子,然后加以打击,世界会混乱成什么样子?如果允许强国对弱国任意采取“先发制人”的打击行动而不受谴责,联合国将形同虚设,国际法有如废纸,国际社会可能再度陷入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更重要的是,这一规则还将引发新一轮的军备竞赛。

因此,在全球反恐的形势下,“先发制人”战略必须纳入国际法范畴。这次改革方案在要求“先发制人”战略得到安理会认可的同时,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法准则;遭受的威胁必须是迫在眉睫;遭受威胁的国家没有其他有效的应对方式。应该说,报告实际上起到了双重作用,它既使“先发制人”等概念合法化,又对这个概念进行了严格限制。

  □苏北(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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