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20年越南北部重点经济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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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3日政府总理签发的第145/2004/QD—TTg号决定)根据2001年12月25日政府组织法;根据2003年12月1日计划投资部部长第7349/BKH-CLPT号建议,政府总理决定:第一条批准2010年—2020年北部重点经济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该区包括河内市、海防市、广宁、海阳、兴安、河西、永福、北宁等8省市。旨在于发挥该区区位、基础设施系统的潜力和优势,有效和稳定地推动北部重点经济区迅速发展;在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中处于领先地位;在推动和帮助其它地区、特别是困难地区共同发展中,在整个北部地区和全国始终发挥火车头作用;在国际合作、吸引外国投资领域位居前列;在经济—社会发展与加强巩固国防、安宁、社会秩序、保护环境的紧密结合中名列前茅。第二条主要发展目标一、2006—2010年全区GDP年均增长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倍,2011—2020年约高1.25倍。对全国GDP的贡献率从2005年的21%,提高到2010年的23—24%,2020年的28—29%。二、每人年均出口额从2005年的447美元,提高到2010年的1200美元,2020年的9200美元。三、将全区对全国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从2005年的23%,提高到2010年的26%,2020年的29%。四、推进技术革新速度年均达到20—25%,在现代化进程中领先,先进技术的比例约达45%。2010年通过培训的劳动力比例达到55%。五、2010年贫困户的比例降为1.5%,2020年降为0.5%以下。2010年将失业率降为6.5%,并继续控制在许可的4%安全线内。2010年保证全体市民用上自来水;约90—95%的农村人口用上干净水;100%的农户有厕所;人民交往方便,有健康的身体,能上学并有更高的文化水平。六、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为1%,2020年降为0.8%以下。人口增长控制在中等水平(包括自然移民的因素),不超过1.5%。保证政策的实施,社会安全秩序,维护国防稳定;保证全区城市和农村环境的持续性。第三条发展各支柱产业和领域的任务和措施一、具有突破性的新方向发展高科技、高质量服务业:将软件、信息设备、自动化、产品研发等领域建设成为尖端工业;生产自动化设备、机器人、生产新材料、高质钢材;发展造船业和机械制造业。尽快建设和发展北部重点经济区有竞争优势的配套工业,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在融入世界过程中的竞争力和效益;同时发展和建设各类设备和配件的机械制造业,如汽车、摩托车设备和电力、电子零配件,发动机、电机(特别是大功率电机)等设备生产。兴建高质量海洋生态旅游和海特产品养殖、加工的广宁省云屯县综合经济区。在永福省兴建工业孵化新区(为各工业企业研究技术和改进工艺)。在永福省兴建为全区服务的高级技培中心。按培训与在培训机构和设备扶持中持有股份的各工业区工厂相结合,以及按一条完整生产线培训技术干部的培训模式,在兴安省兴建质量培训中心,研究兴建多学科的高级技术大学。在河西和海阳省兴建全区的高级医疗中心。在海阳省兴建中转总仓库。新建高速公路:河内—海防线(沿5号公路偏红河平原以南);内排—下龙—芒街线;河内—宁平线;廊(LANG)—和乐—忠河线;河内—越池线;河内—太原线。新建从河内市安园到法莱(PhaLai)和广宁省下龙市铁路;建设连接海防市海防港与亭宇(DinhVu)港的铁路。研究在海防市兴建深水港(如果技术条件允许)。兴建河内地铁、城市轻轨和连接河内—和乐的铁路。二、调整规划方向按工业化、现代化开拓尖端产品和结合市场、提高竞争力的发展方向,加快经济结构转型。预计到2010年,北部重点经济区工业和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达94-95%,2020年达96-97%。在发展高科技和生产高技技术含量产品的基础上,增加非农业领域就业比重;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提高土地使用率。2.1.工业主力产品结构是软硬件技术、电力和电子技术、机械设备、造船和修船设备、钢铁(合金钢、钢板材、钢叶、大规格型材、用于混凝土构件中的高强度钢材和预制钢)、煤炭、水泥、高级建筑材料、农林水产加工、粮食食品加工、纺织、皮革、成衣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同时,发挥区位优势,发展配套工业,提高产品价值;发展现代科技新产品,并与环保相结合;发展农林渔加工业。特别关注小手工业的发展,按发展外向型产品方向建立持续发展模式,发展传统手工业和民间工艺,这是本地区所具有的特殊优势。将工业逐渐向18号和21号公路沿线走廊的坡地和荒地转移,减少占用耕地,以将其留作农业生产,避免将太多的工业集中到平原地区的城市和居民区。同时,考虑到在本地区各省发展无污染工业,以保持经济结构的有效发展。2.2.服务业集中并全面发展服务业,特别是财政、金融、贸易、旅游、科学-技术、通信、海运、航运等领域的高质量、高水平服务业;发展不动产、资本、证券市场;有效发挥各高级医疗、培训和金融组织的作用。兴建具有国家、区域和国际水平的科学-技术、文化-社会、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发挥河内、海防市和广宁省国际贸易和交易中心的作用,以担负起整个北方地区和全国贸易服务和旅游中心的重任。发展从河内市到各省(半径60公里范围)的公交服务(公交车和电车),以加强各省市的联系和交流。2.3.农、林、水产业继续按高质量、高效率商品生产方向,推动农业结构转型,使每个农林业单位土地面积创造更多价值,直接为区内各城市、工业区消费需求和出口服务。大力推动生物技术、保管技术运用及收获后的加工。形成环绕各城市的商品生产区。特别注重发展绿色农业,在发展加工工业和家庭庄园经济的基础上,将发展农业与建设新农村结合起来。按工业化、投资集中生产高质量产品的水产养殖区的发展方向,进行经济结构转型;推进发展海产品养殖,并注重建设海洋保护区。发展原料林,特别是矿区用木原料林、沿海红树林。有效开发坡地以形成沿海林区,保护名胜和国家林区。大力发展各城市和工业区的绿化。在全区各省优先对集中生产高质量产品的水产养殖区进行投资;发展海产品养殖与建设海洋资源区相结合。按发展捕捞、养殖、水产品加工和植树造林的方向,将海洋经济与沿海经济结合起来。将海防市建成北方的水产加工出口和服务中心。2.4.发展经济社会基础结构系统,保证同步性和前瞻性(1)经济基础系统继续同步发展和推动公路、铁路、海运、水运、空运等交通设施现代化;特别是兴建深水港、高速公路网、河内市交通系统及各市供水和排水系统。新建高速公路:河内-海防线(沿5号公路偏红河平原以南);内排-下龙-芒街线;河内-宁平线;廊(LANG)-和乐-忠河线;河内-越池线;河内-太原线等。完成兴建和升级河内三环路,以及清池桥、第5、10、18、21、21B、39号国道、安令(YenLenh)桥、经往河西省至胡志明市的公路;兴建河内四环路,河内市上吉(ThuongCat)、日新、隆边(铁路桥)、梅所(MeSo)跨红河大桥。继续升级一些连接高速公路、各城镇至海港、边境口岸、各工业区的公路干线。新建从河内市安令至下龙市、法莱(PhaLai)和广宁省盖麟港的铁路;连接海防港与海防市亭宇港的铁路。继续投资改造进入海防港的水道,以让1万DWT的轮船自由停靠;在海防港新建一些码头,以便停靠集装箱的货轮。继续建设盖麟港二期工程,投资改造装卸设备,以在2010年建成7个码头,年吞吐量达到650-800万吨,并可停靠3万—5万DWT的货轮。改造升级广宁地区翁门(CuuOng)、庙角(MuiChua)、万嘉等专用港,鸿基(Hon Gai)旅游港以及鸿乃(HonNet)、皋翁(ConOng)等货港,以达到年吞吐量600-700吨的能力。改造红河,包括来江河(LachGiang)口和代义(Day)河口的改造,兴建芙同(PhuDong)-嘉林、劝良-河内集装箱港,改造升级广宁-宁平河运线。在河西省庙门(MienMon)兴建国际机场。同时有效利用现有的三个机场(内排、吉比、嘉林)。2005年将内排机场的吞吐能力提高到每年600万人次,2010年达800-1000万人次。升级现代化吉比机场。现代化和升级现有铁路:首先是按国际标准兴建河内-海防双向铁路。尽早形成为城市交通和连接各地区服务的轻轨系统,其中优先建设:从河西省河东到河内四楚十字路口、阮志清、玉庆的轻轨;以后发展到河西省和乐,东接海阳省海阳市。新建从河内市安园到法莱、广宁省下龙、盖麟的铁路;连接海防港与海防市亭宇的铁路。电力输送和通信现代化。完善供水、排水系统,兴建净水供给系统,以满足河内、海防、下龙以及旅游区、工业区,各新兴城市、云屯综合经济区等的需要。改造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解决城市淹水,特别是河内市的淹水状况。兴建环境保护工程,在兴建工厂、工业区时要同时建设废物处理工程,以保证不污染环境。研究为城市建设废物存放区及其处理厂。(2)发展社会基础系统建设文化活动中心,恢复和发挥传统文化活动的价值,并把这一活动纳入正常轨道。维护社会秩序,在全社会树立向上的信心;减少社会丑恶弊端和交通事故。投资升级中央电视塔,提高广播电视节目传送质量。发展医疗服务机构,增加医疗设备,不仅要满足区内人民的要求,而且要满足在各联营企业工作的外国人和游客的多样化需求。兴建高质量医疗中心,保证装备先进和现代的医疗设备,但避免都集中在河内市。发展并逐步提高教育机构的物质和技术能力,以便提高人民素质、培训人力资源及造就人才,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事业服务。为儿童创造安全、健康的经济-社会-自然环境。(3)发展城市、工业区和高新技术区系统—河内:将河内发展为无愧于祖国的心脏、政治的中心,文化、科学教育、经济和国际服务的中心。继续落实好政治局2000年12月15日第15/NQ-TW号决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2000年12月28日(第29/2000/PL-UBTVQH10号)的河内首都法令,以使河内达到现代化水平;集中对市区进行深度投资。将工业特别是有污染威胁的工业生产行业迁离市区(迁移到城外时需有保护环境的配套措施),结合北升龙、南升龙、菩提(嘉林)、安园、灵潭等地以形成卫星城区和新城市区;同时结合和乐、春梅、河东、山西、兴安、浦诺(PhoNoi)、迷灵(MeLinh)、永安、北宁、府李(Phuly)等各相邻城市,以便形成核心城市群。—海防:继续落实政治局2003年8月5日关于在国家现代化、工业化时期建设和发展海防的第32/NQ-TW号决定。2010年将市区人口规模发展到75万-90万。在海防市水原县禁河以北兴建新市区。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工业、服务业,以便在全区发挥一类城市的作用。—下龙:2010年将市区人口发展到39-40万。扩建发展的主要方向是鸿基—感普地区。大力发展基础设施、旅游服务、工业,在广宁省和全区发挥二类城市的作用。—加快发展庙门(MienMon)、春梅、和乐、山西城市链。—发展工业区、高科技区:按规划加快和乐高科技园区的建设并尽早投入运行。首先,集中力量解决用地问题并制定更宽松的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以出租现有的各工业区。停止沿国道主干线建设工业区和工厂的状况;重新审查全区建设工业区的规划,以保证持续、平衡的发展。同步制定居民区和服务于工业区的社会基础设施工程规划。为沿18号国道发展一些工业区、工业群创造条件,主要行业为:重工业、农产品和水产加工工业、食品加工工业、消费品加工工业。其它规模在15-20万人口的城镇和省会城市以及各省或各城镇的经济、文化、政治中心,要与全区各城市系统发展相结合并成为一个地区的经济中心。同时沿国道干线、人口稠密的商品生产地、各城镇和集市也将按统一规划得到升级和进一步增加。各省市要注重建设和发展各中小型工业群、农村的民间传统手工艺,注重处理和保护生态环境。三、政策机制改进机制,为发展北部重点经济区寻求吸引增加资金的措施。制定鼓励全社会和国内外投资者投资于将经济增长目标结合社会目标、发挥全区潜力和优势的生产经营的措施。更好地管理好房地产市场,提高土地的使用效果,从土地基金中筹集资金;为生产者降低成本做出贡献。落实好中央3号决议,提高国有企业的革新效果,以让国企在区内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加强对新成立的企业的扶助;鼓励非国有经济的其它各种经济成分投资发展基础设施。尽快落实国家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改革。迅速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管理职能机关之间的财政和预算管理分级机制,保证国家财政系统的统一性,保证中央的主导作用,同时提高职权范围内全区各地和各行业财政调控的主动性。提高各级财政和预算的公开度;继续对落实社会政策、解决就业的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的改革。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积极投资发展,按以下方向进行投资结构改革:对发展生产经营投资比例占50-55%、开发人力资源比例占9-10%、发展一类、二类公路和高速公路的交通运输投资比例占35-36%的项目均给予鼓励。第四条人力资源培训加大人力资源培训,特别是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尽快实现教育的社会化。研究建立为全区服务的高水平技术培训中心.重组与红河平原、丘陵—山区相连的河内、海防市教育培训系统(大学、大专、技校)。从现在到2010年,每年需为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劳务出口培养上千名优秀企业家和30-35万技术工人;建立一支具有高水平的制定政策的干部队伍;制定人才使用政策。第五条政府各部、同级机关、直属机关、北部重点经济区各省市人委会有责任切实检查、跟踪北部重点经济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制定符合发展的五年和当年规划、投资计划、项目。重点经济区发展协调委员会指导计划投资部并结合相关各部委、地方人委会对本区发展规划进行切实和有效的审查。首先集中审查重点经济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特别是审查城市、经济走廊、工业区、海港等发展规划,审查各省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按发展新要求调整规划。审查各总体规划后,各行业、各地方要尽快细化规划,保证及时将规划通报到基层和民众。计划投资部主持并与各部委、有关省市配合落实各重点投资计划和项目。在审查过程中,中央各部委有责任配合、帮助北部重点经济区各省市组织实施已提出的计划和项目,保证各省市的规划与全区和全国的规划相统一。第六条此决定自公布之日15天以后生效,并取代政府总理1997年9月11日第747/TTg号“关于批准1996-2010年北部重点经济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的决定。第七条北部重点经济区各省市人委会主席、各部部长、同级部门的首长、政府直属机构的负责人负责执行该决定。政府总理潘文凯(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经商室译—2004年11月5日)
(信息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