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雅(000529)国有股权转让获批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ST美雅(资讯 行情 论坛)于2004年10月15日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根据批复,同意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其持有的ST美雅国有股108,989,858股(占总股本的27.49%)中的99,076,962股(占总股本24.99%),转让给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成为ST美雅的第一大股东,持有ST美雅国有法人股117,697,245股,占总股本的29.68%,鹤山资产办还持有ST美雅国有股9,912,896股,占总股本的2.50%,为ST美雅的第四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还需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