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LNG“照付不议”协议签订
中国经营报
作者:崔毅编辑:侯雪莲
9月12日,对于关注中国天然气的业内人士来说,值得纪念。福建LNG(液化天然气)项目下游的一系列商务合同(即:“照付不议”协议,见附录),在这一天同时签署。这不仅标志着该项目取得重大进展,更使其最终摆脱了由于西气东输“照付不议”协议曾经签署受阻而带来的阴影,也为中国陆续建立的其他LNG项目的供需双方积累了谈判经验。
就在一个月前,中石油低调宣布,由于中外双方在西气东输盈利率问题上没能取得共识,以壳牌和埃克森美孚为首的国际投资集团最终退出该项目。业内盛传,中石油在项目下游“照付不议”协议签署上遇到的重重阻力,最终影响了项目的预期盈利率。
虽然当时官方舆论无不“盛赞”中石油独立担当“世纪工程”的气魄,但业内清楚,作为煤炭、石油等传统一次能源的重要替代方向,中国天然气的市场化利用,将因这一事件而陡增变数。而此时,福建LNG“照付不议”协议的谈判也已进入最紧张的阶段。成本优势与旺盛需求——协议签署两大动因
“一般认为,‘照付不议’协议是能源上游提供商为化解自身风险,而强加给下游消费者的‘不平等条约’。但就LNG自身性质而言,我们这次签署的协议,对于买卖双方,完全是平等的。”中海油福建天然气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西气东输工程的特点在于上游、中游一体化,中石油不仅承担着向下游提供天然气的任务,更要在上游开采与中游管输领域投入巨资,其整体风险远大于仅承担LNG接收及陆路输送任务的中海油。因此,中海油与各LNG下游用户的谈判相对容易。
“比如,我们的LNG是通过LNG船运到位于福建沿海的接收站的,省去了天然气管输中,调峰用地下储气库的建设成本,因此,原料供应的可调节性优于西气东输。这直接有利于我们与下游用户达成最终协议。”
“其实,我们的谈判一点儿也不比西气东输容易,只是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共同作用,使得大家跨过了框架协议,直接签署了‘照付不议’的商务合同。”这位人士向记者介绍道。
据悉,自前年5月公司正式向下游电厂及城市燃气商呈交“照付不议”合同样本以来,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上下游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协商的原则,围绕气量、气价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十几轮艰苦谈判,最终于9月12日签署了厚达100多页的商务合同。
这些合同包括中海油福建天然气公司与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厦门等五个城市的燃气公司,及与拟建的莆田、晋江、厦门等三个燃气电厂签订的购气合同;福建省电力公司与燃气电厂签订的购电合同,另外,还包括中海油福建天然气公司与福建LNG运输项目办公室签订的运输协议。在这些合同中,除福建省电力公司与三个燃气电厂签订的购电合同外,其他合同均带有“照付不议”的性质。
虽然这位高层以保密为由,拒绝透露此次签署的协议中有关气价与气量的具体条款,但他表示,由于该项目要到2007年才投产,因此,协议条款的具体数字均有一定的浮动比例,体现了适时的灵活性。
同样保守秘密的还有厦门燃气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姚悦睿。不过,姚认为,自去年开始的全国性能源紧张,也是客观上促成LNG供需双方签署“照付不议”协议的原因之一。据介绍,福建远离一次能源产地,是中国一次能源最匮乏的地区之一。2003年全省一次能源自给率仅为40.3%,预计到2010年这一数字将下降到30%以下。而福建的经济发展却对能源有着旺盛需求,因此,包括城市燃气商在内的LNG下游用户,都希望该项目早日建成。借鉴中石油,中海油“识实务为俊杰”
事实上,无论是LNG输送与使用的特殊性,还是福建对LNG的旺盛需求,这些客观原因固然对“照付不议”协议的签署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西气东输的前车之鉴,进一步促成福建LNG项目供需双方走到一起。
据一位参与谈判的内部人士介绍,初期,供需双方的意见分歧主要表现在气价计算、相关技术参数选择和“照付不议”系数确定等问题上。这也是西气东输工程中,中石油与下游用户的主要矛盾所在。
由于中石油同时操作西气东输上游开采与中游管输,因此,中石油曾坚持将气价分为井口价与管输价两部分,并以此为基础,在销售天然气时,向下游用户出具气源费和管输费两张发票。这直接导致城市燃气商在抵扣增值税方面,每方气损失0.05元。
而对于中海油而言,LNG提供方——印尼东固气田的储量丰富与低廉的开采成本,使其获得了相对廉价的LNG,并且,LNG是以进口到岸价结算。而LNG在接收站气化后再管输到城市燃气商与电厂的过程,也不如西气东输复杂。因此,中海油销售的LNG的成本构成相对简单,且具有价格优势。
另外,在技术参数和“照付不议”系数等问题上,中海油也采取了更加灵活的态度。如在与气价相关的技术参数的选择上,中海油避开了双方分歧较大的温度标准,而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热值标准计算,最大限度地照顾了下游的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中海油吸取了中石油没有区别对待不同种类下游用户的教训,对于分别关注LNG热值与纯度的电厂和城市燃气商,在谈判中,采取了“分而治之,各个击破”的战术,最终得以将“照付不议”协议成功签署。协议难以完全复制
目前,中国除已在建的广东和福建两地LNG项目外,浙江和山东的LNG项目也已获得审批,而面对能源短缺短时间内难以缓解的大势,中国的LNG项目上马速度将逐渐加快。
因此,此次福建LNG项目“照付不议”协议的签署,被认为是继广东LNG项目在这方面取得进展后的又一重大突破,可为日后类似项目类似协议的签署积累经验,以缩短谈判时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对此,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高世宪认为,虽然福建LNG项目“照付不议”协议的签署,无论对项目本身,还是对其他LNG项目来说,都可谓一个不小的促进,但由于保密原因,项目的具体条款不可能很快对外公布,而LNG项目又有很大的特殊性,不同项目基本上是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谈判,因此,期望此次“照付不议”协议的成功签署,可为我国LNG事业带来多方面的突破,并不现实。新闻背景中石油受阻“照付不议”
2003年10月1日,西气东输工程东段(靖边至上海)通气,但直至当年12月,由于各方对“照付不议”协议所持观点相左,下游各路“买家”与中石油之间的谈判陷入僵局。一些大用户,如:上海天然气管网公司、浙江天然气开发公司等,虽已在9月与西气东输管道公司草签了“照付不议”协议,但如果正式买单,各用户仍相当谨慎。
12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召集长三角地区各燃气公司代表进京,就“照付不议”协议焦点问题——天然气价格和用气量,与中石油进行协商。各方代表纷纷表达了合理降低气价和修改部分“照付不议”合同条款等意见。
最终,在国家行政部门的有效干预之下,西气东输工程得以“体面”地商业供气。但由于各方对“照付不议”协议仍存分歧,因此,工程的客户结构不尽合理。直到今年6月30日,工程才获得第一家直供大工业用户——中国长城铝业集团。而此前的客户多为城市燃气公司。如果大工业用户拓展过慢,势必造成未来输气量中居民用气所占比例过大,这样,输气成本必然提高,整个管道的运行安全系数也将降低。名词解释LNG
LNG是在常压下将天然气冷却至-162℃使其液化,液化后,天然气体积将缩小600倍,便于运输及贮存。目前,全球主要的天然气贸易都以LNG方式进行。“照付不议”协议
在能源领域的上下游合作中,下游用户与上游供应商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中明确未来每年,前者向后者采购的能源数量。在实际履行中,如下游用量超出,上游供应商有权不予供应;但当下游用量不足时,下游用户也要按事先约定的合同量向上游供应商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