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进巅、总会计师于红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3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注:丹东曙光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实业集团”)前身为原丹东曙光车桥总厂(以下简称“车桥总厂”),2002年7月5日车桥总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02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公告。
1996年12月18日,车桥总厂第五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关于丹东曙光车桥总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决定》,同意将车桥总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1996年12月22日,丹东市集体经济办公室颁发丹集发[1996]20号《关于对丹东曙光车桥总厂全部资产评估底价确认的通知》,同意原丹东曙光车桥总厂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1998年1月8日,丹东市企业改革办公室以丹企改(1997)7号《关于丹东曙光车桥总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批复》同意原丹东曙光车桥总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2000年12月26日曙光股份上市时,车桥总厂已进行了股份合作制改组,但未进行工商变更,李进巅和李海阳父子合计持有车桥总厂的量化资产的比例已经达到47%,为车桥总厂实际控制人。
2002年5月11日,车桥总厂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5月29日,丹东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丹经贸发[2002]107号《关于丹东曙光车桥总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车桥总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7月5日,丹东曙光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住所为丹东市振安区曙光路50号;注册资本为5040万元;股东由李进巅等28名自然人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参考车桥总厂改制后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对“实际控制”的具体规定:至本公司2000年12月26日上市时止,由于车桥总厂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使得李进巅和李海阳父子合计持有车桥总厂的量化资产的比例已经达到47%,成为车桥总厂的实际控制人;而当时车桥总厂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43.06%,所以李进巅和李海阳父子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02年车桥总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李进巅和李海阳父子在有限责任公司合计的持股比例为76.99%,仍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未发生变化;因此,从本公司上市、车桥总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本报告披露之日止,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23,731.91元。
5.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
5.3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4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年产210万只汽车制动泵项目的实施单位是河南省汽车制动器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经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和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河南省汽车制动器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进行了转让,转让后公司不再统计该项目的收益情况。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
5.9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重要事项
6.1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
6.1.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
6.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财务报告
7.1审计意见
7.2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见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7.3报表附注
7.3.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原坏账损失准备计提的标准进行了调整,并且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于会计估计发生变更,影响本期利润总额11,396,502.19元。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河南省汽车制动器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转让给浙江万向系统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包括河南省汽车制动器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本报告期公司减少销售收入7,672万元,减少净利润987.1万元,增加股权处置收益1,154万元。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进巅
2004年7月20日
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制表人:
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制表人: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