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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联(600899)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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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接到股东上海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渡)的

书面材料,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将发生变化,为此,公司就公司股份持有人的变化

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上海东渡与南京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南京东渡)于2004年7月8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东渡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2485.07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转让给南京东渡,转让总价

为26,468,532.99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东渡将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南京东渡将持有

本公司2485.07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上述

社会法人股尚未过户。

特此公告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七月十三日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 S T信联

股票代码:600899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西楼29层 C1座

通讯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西楼29层 C1座

联系电话:021-53085105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4年7月8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浙江信联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转让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报告书内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上海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西楼29层 C1座

3.联系电话:021-53085105传真:021-53089578

4.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3525号

5.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

6.工商注册号码:3101072007279组织机构代码:70302888-6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性质:国内合资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9.经营期限:2001年4月2日至2031年4月1日

10.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07703028886

11.股东姓名通讯方式

李海林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西楼29层 C1座

张晓燕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西楼29层 C1座

其中:李海林的投资比例为75%,张晓燕的投资比例为25%。

(二)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持股变动为减持* S T信联,因此对其相关的产权

及控制关系可免于披露;

(三)董事情况

1.董事国籍及长期居住地

李海林中国上海

2.李海林先生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3.董事任职情况:

李海林,董事长兼总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

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详细名称: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

2.持有数量:2485.07万股

3.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14

% 4.所持股份性质/性质变动情况:法人股/无

5.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及方式:

2002年9月13日通过拍卖购得

(二)本次持股变动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上海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南京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转让股份数量:2485.07万股

3.转让比例:14

% 4.股份性质/性质变动情况:法人股/无

5.转让价款:26,468,532.99元

6.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现金

7.协议签订时间:2004年7月8日

8.生效时间:2004年7月8日

9.生效条件:本股份转让协议未设有生效条件和特别条款。

(三)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和补充协议,协议双方亦未就股权行使

存在其他安排。由于出让人转让了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因此不存在

对出让人持有、控制的该上市公司的其余股份进行其他安排问题。

(四)本次股份转让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五)本信息义务披露人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

(六)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对所拥有的信联股份

进行买卖挂牌交易,特此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持股变动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上海东渡置业集团的成员单位,

该集团公司为企业内部管理框架,而非法人实体。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经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编写,如实反映了本次持股

变动的详细信息,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三)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海林

签注日期:2004年7月8日

五、备查文件

1.上海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转让协议。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 S T信联

股票代码:600899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杨公井延龄巷4号东渡大厦北10楼

通讯地址:南京市杨公井延龄巷4号东渡大厦北10楼

联系电话:025-86646003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4年7月8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报告书内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南京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地址:南京市杨公井延龄巷4号东渡大厦北10楼

3.联系电话:025-86646003传真:025-84406727

4.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81号

5.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

6.工商注册号码:3201062001364组织机构代码:13562994-9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性质:国内合资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物业管理。

9.经营期限:199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2日

10.税务登记证号码:320121135629949

11.股东名称/姓名通讯方式

张晓燕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西楼29层 C1座

南京通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杨公井延龄巷4号东渡大厦

北10楼)

其中:张晓燕的投资比例为80%,南京通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比例为20%。

(二)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以《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作为判断标准,我们认

为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无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董事情况

1.董事国籍及长期居住地

张晓燕中国上海

2.以上董事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3.董事任职情况:

张晓燕,董事长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

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且在此之前未持有任何

上市公司股份,因此无需计算并披露其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详细名称、数

量、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股东持股变

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及方式。

(二)本次持股变动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上海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南京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转让股份数量:2485.07万股

3.转让比例:14

% 4.股份性质/性质变动情况:法人股/无

5.转让价款:26,468,532.99元

6.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现金

7.协议签订时间:2004年7月8日

8.生效时间:2004年7月8日

9.生效条件:本股份转让协议未设有生效条件和特别条款。

(二)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和补充协议,协议双方亦未就股权行使

存在其他安排。由于出让人转让了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因此不存在

对出让人持有、控制的该上市公司的其余股份进行其他安排问题;

(三)本次股份转让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四)本信息义务披露人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

(五)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转让人未对所拥有的信联股份进行买卖

挂牌交易,本受让人未持有信联股份,特此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持股变动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上海东渡置业集团的成员单位,

该集团公司为企业内部管理框架,而非法人实体。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经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编写,如实反映了本次持股

变动的详细信息,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三)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燕

签注日期:2004年7月8日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转让协议。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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