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什么困难都找警察
经济日报
“有困难找警察”。
这是公安系统一句非常响亮的口号。这句口号体现了公安工作以人为本和警民一家的精神,听起来让人心里暖和。不过应该指出的是,作为老百姓,我们心里暖和的同时还要头脑清醒,不能真的有什么困难都去找警察。譬如说,钱包被人偷了可以找警察报案,买房买车钱不够就不能跑到公安局去。
当然,不会有人糊涂到缺钱花找公安局的地步。但是,误解这句口号,不该找警察的事情却去找警察的人也确实存在。一位警察朋友告诉我,经常有进城打工找不到工作饿了肚子的人找到警察要求帮助,其中不少人都提到“有困难找警察”这句口号。打工找不到活干当然是很值得同情和帮助的困难,但是对此警察能提供的帮助却是十分有限的。这位警察朋友说,他和他的同事处理这种问题时大多是自掏腰包给要求帮助者10元8元零钱供其一餐之费,然后劝其到别的部门或者是劳动力市场寻求帮助。作为人民警察,并非不想帮人帮到底,但实在是爱莫能助,即便是有能力帮助也要考虑精力和时间,耽误了更紧迫的本职工作是不行的。
任何人和单位都不是万能的,警察和公安局也是一样,如果管了过多的份外事,难免耽误了份内事。何况还有许多份外事是管不了和无权去管的。
如果从更深的层次探讨这个问题,则还应该考虑到法律的因素。任何司法和执法机构,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办事。对于法律赋予的职权以外的事情,除了公益事业应该量力而行之外,还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超越法律的范畴,在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是司法执法机构和公职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司法和执法机构在面对社会公众时,一言一行都必须十分严谨。提出的口号当然更应该是科学、合法、严谨和准确的。作为公民,也应该具备适应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常识,遇到问题知道如何依法获得帮助和到哪里寻求帮助。
法制
论坛作者:陶国峰资料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