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窖股权托管争议移送内蒙高院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ST宁窖(600159)董事会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与重组方北京鹏泰投资公司发生的股权托管争议事宜,作为被告方的宁城县国资局于2003年12月24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此案的合同履行地不在上海而在内蒙古自治区,故此案应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于2004年2月4日得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裁定被告宁城县国资局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此案移送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处理。
*ST宁窖(600159)董事会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与重组方北京鹏泰投资公司发生的股权托管争议事宜,作为被告方的宁城县国资局于2003年12月24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此案的合同履行地不在上海而在内蒙古自治区,故此案应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于2004年2月4日得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裁定被告宁城县国资局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此案移送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