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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保安的硬拳头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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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

刘娟是湖北的农民,今年30岁。2002年,她来到江苏南京,在一家工厂做临时工。事情起于2002年11月2日下午,刘娟在街头遇到老乡王艳艳,两人相约到好又多超市闲逛,王艳艳提出来要偷袜子。

刘娟从未干过这种事,紧张得浑身发抖,几次把手伸出去又缩了回来。两人在超市里总共偷了九双袜子。她们向门外走时防盗铃突然响起。两名保安不容分说地将她们带到安全科审问并要罚钱。偷一罚十是这家商场的规矩,她们偷了总计50元钱的袜子,保安要让她们赔偿500元,并搜走了刘娟身上仅有的25元钱。王艳艳是名孕妇,保安便放走了她,而让刘娟面朝着墙。

2个小时以后,超市安全科科长刘逸松从门外进来了。刚开始,刘逸松以找钱为由在刘娟身上乱摸,刘娟出于心虚丝毫不敢反抗。后来,保安科长及三名保安开始狠狠地打她,直至刘娟哭着求他们住手时,她已经经受了2个多小时的毒打。据公安人员后来调查,刘娟因为自己先前的行为产生了恐惧而任保安们为所欲为。这时,刘逸松动了邪念,把刘娟带回了自己的家,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经鉴定,刘娟身体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充血红肿。从下午三点到晚上九点,保安对有偷窃行为的刘娟搜身、猥亵、殴打限制人身自由数小时,后来又实施了强奸。刘娟的律师认为商场已经严重侵害了刘娟的多项基本权利。那么像这种素质的保安何以能被商场聘用呢?他们是通过什么途径进入商场的?

我们在监狱里见到了刘逸松,他告诉记者自己是超市直接应聘来的,没有经过保安公司的渠道。按照国家规定,保安应由公安机关批准的正式的保安服务公司进行招聘、培训和教育。通过考核以后,再由用人单位从服务公司聘请。而商场的这三名保安并不是合法的保安人员,也就是所谓的黑保安。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个区只有一家保安公司,而派驻到超市的正式保安只有10人,都在超市外值勤。在超市内值勤的60多名穿西装、打领带的保安人员,准确地讲叫做安全员,是超市自行招聘的。他们的标准和公安机关所认定的合格的保安是不一样的,他们只要能够保护商场的利益就可以用。这些保安没有经过公安部门的严格审核和素质教育。但是,如果有一个良好的规定和制度来限制和约束他们的行为,也就不会有这种极端的打人事件发生了。那商场的制度和管理规定又是怎样的呢?对此,一位知情人说,谁在超市偷了东西,按照超市的有关规定就要进行十倍的罚款。知情人还透露,安全员可按罚款的20-30%提成。公安人员调查出,保安抓住偷窃者之后往往打一顿,然后私下罚款了事。偷盗者也不愿将事情张扬,而选择任打任罚。

保安人员的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商场内部的安全稳定,他们没有执法权,无权对嫌疑人进行审理罚款以及长时间置留,所以打刘娟的三名保安就属于滥用私刑。刘娟在商场办公室里的四个多小时,先后有多人办事出出进进,但没有一个人对三名保安的行为提出异议。看来,大家已经对这种情景见惯不怪了,这无疑都助长了保安越职侵权的行为。2003年3月17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判决刘逸松强奸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超市方面又是什么态度呢?事件发生以后,那两个一起打刘娟的保安已被开除。在事件之后的300多天里,超市一直没有对刘娟表示过什么。可是超市对内部人员的处理是否能够取代对被侵害人的责任呢?其他安全科的人有没有纳入正规的保安渠道呢?记者来到这家超市,看到墙上赫然贴着“抓住偷窃者一律送警”的醒目字样。据超市工作人员说,这几个大字是很早以前就贴上去的。如果早遵照此规定,而不是由商场私下处理,或许就不会有刘娟事件发生了。2003年4月7日,刘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精神损害费。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将择日宣判。(王丹李力孙元学)(有删节)

保安无权审讯逼供

访谈实录

主持人:张绍刚嘉宾:李钊深圳物业管理进修学院教授

主持人:以前说过保安打人,但是看了这个案子之后,大家仍然感觉到它的性质之恶劣。刚开始是限制自由,然后是打,然后是猥亵,最后导致强奸这样的恶性事件发生。刘娟在超市偷了50块钱的袜子这个事实是成立的,刘娟自己也不否认。按道理来说,如果保安抓到了一个人,她在自己任职的超市偷东西,他应该怎么做?

李钊:他应该送交公安机关,因为他无权做这种刑讯或者做偷一罚十的处理。

主持人:但是这个保安在抓了人之后就开始打,出出进进老有人看到,没有人制止。昨天讲的是小区保安绑架孩子,今天说的是超市保安打人。这就让我们不得不回到一个最本质的问题上,就是目前保安的职责权限到底有多大?

李钊:客观上讲,保安实际上是社会综合治安的群防群治的组织。它是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安全防范的一个组织,没有审讯逼供的权力,甚至包括我们公安机关都没有逼供的权力。他没有调查的权力,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保安在社会治安中间,实际上跟一般公民的职责是一样的,遇到犯罪行为去制止、去报警、救助,积极地去处理好现场的保护,协助公安部门去履行这些职责。

主持人:但是现在往往保安自己以为自己是公安、警察,所以审讯、逼供、打人等等这种事情就发生了。事实上,目前从全国各地来看,保安滥用职权并且最终导致犯罪的这种暴力事件时有发生。

据公安部关于保安违法犯罪案件的通报,2003年4月陕西省西安市紫薇房地产公司的保安在与业主发生冲突时,将两人打成重伤;2003年5月,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理处的保安监守自盗,偷走了银行的10万元现金;2003年6月,青海省西宁市发生保安打人事件,致使一人死亡。

整体上看,现在由于这些保安的不规范行为,由于这些害群之马,导致了大家对保安整体的评价度和信任度都在下降。所以针对目前保安所暴露出来的的问题,公安部也开始了一些专项的整顿工作和整顿的活动———今年上半年开展了清理非法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这个行动到现在为止已经查获了非法保安组织1.4万个,取缔清理了非法保安从业人员9万多名。为了加强服务市场的规范管理,国务院现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想要比较彻底地、比较根本地解决这个问题,您觉得有哪些方法?

李钊:一个就是要规范化,要尽快出台相关的保安服务管理的条例。比如说要建立一个信用制度,所有的保安证件在网上每年要进行一次年审,而且他的犯罪记录都要注明,当然他的一些优秀记录也会在里边。另外,一些学校可以设保安专业,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化程度比较高的、职业水平比较高的保安队伍来。

主持人:一两个恶性案件的出现,确实会使大家对保安行业的评价度和信任度降低,但是这绝不等于保安这个行业不重要。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里碰到保安的时候,心里面还是觉得挺踏实的。因为在某种程度下,他们仍然在保护着我们的安全。所以无论是雇佣保安的单位还是保安自己,都要时时刻刻想着,一定要好好地为别人服务,好好地为别人提供最安全的保障。

作者:摘自央视国际CCTV1套2003年10月17日“今日说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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