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似乌有,成名炒东家
深圳商报
某些演艺公司投入巨资、费尽千辛万苦培养出一位明星,满以为种了一棵摇钱树,谁知这棵摇钱树上摇下来的钱却没有掉到自家的院子里——
合约似乌有,成名炒东家
一些签约演员让演艺公司老总遭受心理打击
媒体报道演艺界明星,往往将具有市场影响力、受众多歌迷、影迷追捧的艺人描述为演艺公司的摇钱树。仿佛摇一摇,钱就从树上掉下来了,孰不知,演艺公司培养的一些艺员,当其未走红的时候,公司诸多部门都无法从其身上赚到钱,而一旦艺员们在公司的包装宣传下成为光彩夺目的明星,真正可能成为摇钱树的时候,演艺公司却发现,摇下来的钱却没有掉到自家的院子里。
演艺公司常干赔本生意
目前,我国演艺公司与艺员所签的合同因没有可借鉴的实例,大都是各个公司探索着干。公司签一位艺人的第一纸合约是5/5分成,第二年是4/6,接下来发展为3/7,演员拿大头。北京世纪星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小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一年几乎等于白签,因为第一年艺员一般红不了。通常,艺人差不多要在第二年末才能真正红起来了。因而,实际上演艺公司就是最后一年能赚钱,而这一年开始,艺人所分收益占大头。
著名词曲创作者苏越已在娱乐圈内浸润很长一段时间,他说,演艺公司要培养一位明星,要投很大的资,早在1992年的时候,演艺公司就至少在有潜质的艺人身上投50万元,才有可能将其捧红。公司要为其发行唱片,并创造机会演出,这样一来投资颇大,那么公司下一步将面临如何收回这笔钱的问题。国内的演艺公司相当看重艺员,最初赚钱就平分收入,并不是一定要先把公司的钱收回来。而在国外,按惯例,艺人要成功6年后才能自己出去挣钱。为什么?演艺公司要把巨额投资收回来。
但在我国,演艺公司却尽量照顾到演员,尽管如此,艺人们在自己能赚钱的时候,很多都不替公司着想,不替公司算账,很多艺人认为公司早把钱都挣够了,从而他认为“他挣的钱”演艺公司不该分,或者想办法不让公司分。例如,有家公司的签约艺人去武汉体育馆演出,已经谈好出场费,并说明连续演8场。谁知,经纪人带这位歌星去武汉的第二天,经纪人就回来了,说艺人病了,正在住院,无法演出,公司信以为真。直至第十天,公司派人接这位歌星回来时才发现,这位艺员已在武汉演出十余场,原来他自己早已与老板达成协议,把公司给甩在了一边。
对于演艺公司与艺员之间出现的纠纷,王小京表示,国内现在的情况一般都是协调解决,达不成协议的,有时也会打官司。1992年,北京世纪星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歌手陈琳合作做过一张专辑,当时很有名,叫《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但在后来的合作过程中,双方在陈琳走红期间出现矛盾。陈琳和公司属下指南针乐队同为四川人,一夜之间,乐队和陈琳就和公司“再见”了。恰逢这时在南京有个颁奖晚会,各个唱片公司的老总也都去了,大家都听说了这个事,都拍了拍王小京的肩膀,安慰他说别伤心。当时王小京说,等着瞧,半年以后,你们也都会出现这个问题。果真,陆陆续续各个公司全部出现了这些问题。王小京承认,每一次艺人的离去对自己打击都很大,主要是心理上。当然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也很大,同一时期离开的还有陈红、刘海波、冯敏。本来,按最初的规模,整个公司的人员全部出来可以开个演唱会,但艺员走后,整个计划
全被打乱,剩下的演员阵容最后只能演一个节目了。
艺人合约意识不浓
那么,目前国内演艺公司发展的瓶颈究竟在哪里?曾经与陈琳、指南针乐队、江珊、甚至是崔健合作过的王小京认为,瓶颈主要是国内艺人的合约意识不浓,有的人不把合约当回事。从合约概念上看,公司制定合约,应该掌握一定的主动权,但事实并不如此,许多艺人出名后,将公司的合约弃之脑后。
王小京同时表示,有的艺人和公司合作的很好,但也往往忽视合约的作用。谈到演员的素质,王小京说他制作过的演员,有很多是“流浪者”,背着包来找他,有些没做到出名就倒下了,甚至死在北京。有位女孩曾经从山西跑到公司门口,说王老师你不接收我,我就跪在这里永远不起来,王小京问她会什么,她说什么都不会。王小京又问什么都不会,为什么来?她说,我什么都不会,才想当演员。她对演员的概念是错误可笑的。
在日本生活了很多年的著名词曲作家苏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日本,艺员与公司解约、演员闹跳槽等事件发生概率是极低的,大家在进这一行业之初,就认识到这一个问题。另外,日本有相对规范性的条文,与演员所签合同非常仔细。日本如果有一位演员到中国来,合约会细致到写明每天大概什么时间去什么地方,这个地方离洗手间有多远,这个洗手间是什么样的配置,包括什么样的马桶,都有要求。并且,国外公司都会从开始就考虑到,手中艺人走红后如何进行利益分配。如果艺人想要转投其他公司,就得补偿老东家,必须考虑到老东家以前的投入。最成功的例子是推出小甜甜和后街男孩的唱片公司,捧红艺员响遍全球。最后,当他转让权利的时候,赚了27亿美元。而在国内,大多数的公司都想无代价从其他公司手中把已经走红或者将要走红的艺人挖走。
某种意义上,合约实际就是为了锁定未来利益,继而指导现行活动,但目前在国内,艺人合约的意识不浓,当出现问题时才开始协商。其实,没有锁定未来,就无法指导现有行动,大家的行为及其所承担的义务,都不确定,因而,什么时候都是一种权力的较量,大大限制了演艺产业的发展。
整体性品牌化运作是趋势
目前,王小京旗下有广受关注的十二乐坊音乐。细心的观众会发现,十二乐坊内部成员近年来经常更换。王小京说,这是因为十二乐坊有点特殊,成员大部分来自于学校和音乐团体,有的人因为单位的事太多,演出太多,与十二乐坊的活动相冲突,无法继续参加工作,所以公司就换人了。但是这不影响十二乐坊整体的形象,因为这个器乐组合跟演唱组合还不大一样。演唱组合里,个人的声音很难代替,而且歌手的气质融合在歌曲风格里,制作人为每个人都分配了相应的定位。器乐则不大一样,换一两个人可能不太引起注意。苏越也表示,这个乐队里面的乐手不一定是固定的这十二个人,而是谁优秀,谁形象好,谁符合他的条件,在特定的条件就都可以上。
十二乐坊这一成功案例是否暗示着某种趋势?王小京认为,公司已经把这个乐团当作一个品牌来做了,从管理的角度上来讲,可能比公司做单一个体更易于管理,因为公司管理的是个品牌,是一个组织,只要品牌在手,谁来谁走都没关系。
演艺圈重设游戏规则
也许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国内演艺圈的游戏规则是人情、人性化管理。目前,演艺公司正面临着转型。与以前的经营模式相比,演艺公司正由一位经纪人或者一位中间商变成一位企业家。之前,中间商是拿取佣金,他和演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依附的关系。而作为一位企业家,演艺公司真正的利润增长点在于,如何把这些资源配置起来,这个配置是企业家和一般经纪人最大的不同,体现的是企业家精神,获取利润,而不是简单的佣金问题。
其次,市场有待培育。解约和跳槽者众多,从市场角度辩证观察,这表明市场正迅速萌芽发展,原来的规则,师徒制,好朋友制,兄弟制,慢慢地必须让位于市场规则。这个市场规则也不可能先于市场建立,眼下正逐渐形成一个真正的围绕着经济利益进行切分的制衡网络。
利益相合才为“道”。如果说分蛋糕的人总是在那儿,一个蛋糕大家都拿刀子去切,最后可能会出现这种现象——大家都不切这个蛋糕,先捅了对方再说吧,否则的话这个东西没法弄了。所以说,利益相合,大家一起做蛋糕,捆绑在一起比较合理,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治理结构,都是非常值得演艺界借鉴的。比如期权的制度,作为经营者和演员,如果双方对未来的经济价值预期性都很低,经营者无法确定艺人能否在未来走红,而艺人则更不清楚公司能否将自己做红,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最好绑在一个战车上,共同“分享”未来。(深圳商报记者王叶林江晓蚕实习生周茹刘丹)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王叶林江晓蚕实习生周茹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