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大王统一“打假”遇难题
粤港信息日报
记者 张伟湘
由于目前商标注册和商号登记仍难以衔接,食品业巨头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遇到了麻烦:在全国许多地区,一家名为“中国统一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使用“统一”字样进行宣传和招商,已给统一造成了重大影响。昨天,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经母公司授权在新闻发布会上声明:其拥有的“统一”商标权受法律保护,已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中国统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统一实业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
统一股份:电池不是公司产品
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967年成立于台湾省,自1992年起,开始在内地投资,目前累计投资资金达17.23亿美元,已设立子公司57家。
统一声明:从1988年起,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先后就食品、方便面、饮料、食用油等39个类别注册了69组“统一”文字及图案商标。“统一”文字及图案商标为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拥有,并依法授权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地的子公司使用。
而近日在市场上出现的“中国统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统一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并非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与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联。“中国统一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推出的鲜橙100饮料产品、心情几度食品、饮料产品、“一亩油坊”食用油产品、“一亩酱园”酱油产品以及电池等产品,也非统一企业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产品。
被告在香港注册
据起诉书透露,该案被告共有9个,被告一是中国统一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被告二是深圳统一商贸有限公司,此外,还有几家同样冠有“统一”字样的公司。
统一企业股份公司已向法院提出了判令被告停止在广告、宣传手册及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统一”字样,并停止使用带有“统一”字样的企业名称进行的一切生产、招商等商业活动在内的13项诉讼请求,同时,要求被告赔偿50万元损失。
实际上,自去年年底开始,统一企业股份公司已先后接到其在广州、合肥、成都、武汉的子公司举报,发现一家名为“中国统一集团”的公司在上述地区进行招商,并有突出显示“统一”字样的食用油、酱油、电池等产品相继出现在上述地区的市场。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华南总部总经理吴一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选择武汉起诉正是因为该地受影响较大,且侵权产品门类齐全。
经过调查,被告中国统一集团有限公司原来是由深圳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在香港设立,而捷×公司曾是原告统一企业股份公司的子公司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在深圳的经销商。
有组织侵权?
起诉书称,被告中国统一集团公司在内地实施侵权的组织架构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投资母体(特许经营的许可方)即中国统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层是负责生产的各地加盟生产商或由中国统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生产商,第三层是负责销售的加盟经销商或由中国统一集团投资组建的物流公司。
商号、商标间矛盾重重
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人员认为,实际上,这与国内商标注册和商号登记之间难以衔接有关,商标注册要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商号登记只需在当地工商部门即可处理。
自前年开始,广州已出现几宗类似的个案,其中包括酒店品牌和食品业品牌等。
广州统一企业公司人员认为,统一其实也希望通过诉讼确定其“中国驰名商标”的身份,尽管去年根据《商业周刊》的调查,统一企业已位居两岸三地上市公司食品业的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