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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有关负责人就推出大宗交易答记者问

证券日报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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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证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就推出大宗交易事宜回答了记者的有关提问,以下是证券日报刊登的问答全文。

问:上证所为何推出大宗交易制度?

答:开办大宗交易模式是上证所贯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完善市场服务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者结构逐步发生变化,机构投资者日益成为市场交易的主体,无论是从其投资组合还是从交易行为的具体需求,急需有与之相适应的新交易模式。此外,证券市场上兼并、收购等现象日益频繁,大额股权的过户需要市场为之提供安全快捷的通道。在市场不断变化的形势下,交易所现有的单一交易模式已无法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适应和服务市场,上证所在充分借鉴国外证券市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经反复论证,拟定了大宗交易方案,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证所大宗交易自2003年1月10日起正式推出后,对适应机构投资者的需求,提高市场效率和流动性,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推进市场的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问:大宗交易模式和现有的交易模式有何不同?

答:大宗交易模式和现有交易模式的区别体现在几方面:一是撮合方式不同,现有的交易模式,无论是集合竞价还是连续竞价,均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成交。而大宗交易采用议价协商方式,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向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申报,并由该系统为其完成“一对一”式的成交。二是交易时间不同,大宗交易采用盘后交易方式,在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之间进行。它的优点是可将大宗交易在时间上与正常的竞价交易隔开,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小大宗交易的信息传播对竞价市场的影响。三是大宗交易不计入当日指数,但其成交量与当日竞价市场的交易量合并计算并对外发布。四是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最低限额有特殊的要求,大宗交易的交易经手费也低于现行的费率收取标准。需作说明的是,上证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是对上证所《交易规则》的补充,《大宗交易实施细则》中未明确的事项,均按上证所《交易规则》执行。

问: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有什么新特点?

答:上证所大宗交易业务拥有独立的大宗交易系统,充分利用目前的场内席位和场外席位资源进行申报,并借助Internet技术平台进行议价和信息披露。

在大宗交易系统框架内,客户可以委托指定的证券营业部进行意向报价,报价信息通过上证所大宗交易网络发布,证券营业部可以显示和查阅大宗交易的报价信息。具有交易意向的参与者获得报价信息后,委托指定的证券营业部与报价方进行协商,买卖双方的协商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系统提供的洽谈室等手段完成,双方达成一致后经各自席位进行正式申报,经上证所主机确认后成交。整个交易过程既便利又快捷。

大宗交易系统在技术上有许多创新。其为集交易、洽谈、监控为一体的基于Internet技术的多功能交易系统,系统设计采用国际先进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可以适应全国2800多家营业部的同步实时交易。客户通过Internet在浏览器直接操作,系统采用了国家CA认证、防火墙等主流技术,保障交易的安全。此外,该系统按照工业开放标准设计,为以后的增值服务提供了扩充的平台。

为确保大宗交易系统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并平稳运行,目前大宗交易系统正处于调试优化过程中。2003年1月10日开始,暂时采用人工受理方式受理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

问:能否介绍一下上证所大宗交易人工受理方式的基本业务流程?

答:在人工受理阶段,暂时采用会员专人送单的方式。买卖双方通过场外协商达成协议后,委托指定交易的会员营业部向上证所递交书面申请,大宗交易申请表可以从上证所外部网站(www.sse.com.cn)下载。会员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双方会员公章,由双方在册交易员于正常交易日15:00—15:30将申请表原件送至上证所,上证所审核后输入交易系统。上证所将在外部网站的会员公司专区开设“大宗交易专用论坛”,供会员公司及其所属营业部发布买卖意向信息和进行相关交流。用户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登陆,开放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

大宗交易的当日成交信息,将在交易数据处理完毕后在指定的媒体披露,上证所外部网的“行情及交易概况——交易公开信息——大宗交易”栏目同步发布,信息披露内容包括每笔大宗交易的证券代码、名称、价格、数量以及买卖双方证券营业部名称等,并提供有关参量查询。

大宗交易的成交数据将通过交易网络发送给成交会员营业部,发送方式与竞价市场交易数据相同。

问:投资者和会员参与大宗交易在现阶段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填写大宗交易申请表时要使用上证所规定的表格(所有品种大宗交易均使用同一种申请表格,从上证所网站下载),电脑填写完毕后打印;二是申请表各要素要填写完整,并加盖买卖双方会员公司印章;三是证券代码和证券名称应一致,成交价格要符合大宗交易规则规定(当日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之间),成交数量或金额要在大宗交易的单笔限额以上。

会员向上证所递交大宗交易申请表时,要保证该笔交易符合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要求,并已得到转让双方有效的委托授权,要保证客户具有与委托相应的钱券(帐户指定在会员处,证券未被冻结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大宗交易结算实行特别的风险管理,如大宗交易发生日会员备付金余额不足以完成当日该会员所有交易资金结算,对资金不足部分,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先自营后经纪及交易顺序,冻结大宗交易买入的证券,待资金补足后再予解冻。

申请表原件由双方在册交易员共同提交,并出示交易员证。

问:大宗交易系统什么时候可以正式上线?

答:大宗交易系统预计2003年二季度可以正式上线。大宗交易系统启用后,会员即可直接以有形席位或无形席位报盘方式进行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人工受理方式随即终止。届时,上证所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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