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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报讯(记者崔红)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34)由于涉及一重大诉讼,其五个银行帐户已被湖南长沙开福区法院强行查封。公司称由于银行帐户的查封已使公司无法正常运作,同时对股东也已构成严重的侵害,深信泰丰强调此乃一大冤案。
据了解,深信泰丰所涉案件要追溯到1993年,其全资下属企业——深圳市华宝(集团)西部房地产公司,曾经与香港怡万公司签定了《东莞水上皇宫花园合作开发合同书》,同时为支持香港怡万公司组织开发资金签定了期限为一年的《地产使用权抵押监督保证书》。不久香港怡万公司与湖南华湘公司产生债务纠纷,湖南长沙开福区法院错误地将西部房地产公司在东莞水上皇宫5.6万平方米土地作为香港怡万公司的抵押物,并下达“裁定书”将西部房地产公司在香港怡万公司被执行过程中为其提供担保为由,将其列为执行人并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此后,一直将西部房地产公司直接列为执行人,并于1999年12月下达裁定书,裁定对西部房地产公司相当于3300万元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查封了其在建设银行的存款54万余元,划走其在工行的存款3万元,后又查封其开发的99套商品房。期间西部房地产公司曾就开福区法院的非法执行行为向长沙中级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于是2001年3月21日,开福区法院向深信泰丰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追加深信泰丰为此案的被执行人;冻结、扣划深信泰丰银行存款3360万元或查封、扣划相应价值的财产。
深信泰丰认为,开福区法院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他们认为此执行行为一开始就是出于地方保护主义转嫁债务给第三者的行为:西部房地产公司并未为香港怡万公司对华湘公司的债务提出担保,且湖南地方法院有意把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混为一谈,强拉西部房地产公司作为第三方追加执行。深信泰丰表示,公司正在积极向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以期尽快解决问题,使正在脱胎换骨的深信泰丰尽快走向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