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股东减持公告中说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是不是就是说该股东不会在二级市场抛售自身持有的股份?
答:您好!二级市场交易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属于在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行为。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系股东基于其个人资金需求考虑的正常交易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事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临2024-03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根据该股东于2024年11月25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股东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问:公司公告股东减持与后来的股东增持是否有直接关系?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于公告披露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于2024年9月届满并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8月8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系股东基于其个人资金需求考虑的正常交易行为,与控股股东的增持行为无直接关系。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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