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董秘您好,在法律上,贵司与雪松信托之间的股票回购案非常简单,2018年11月、2019年2月,争对业绩承诺协议,雪松信托与贵司相互起诉对方,2019年12月,雪松信托在法院未最终判决的情况下,将持有贵司的3.12亿股股份押给中信金融资产广东省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属于非法质押,质押合同无效,你们为什么不替股东作为?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仲裁事项强制执行等情况详见《关于公司仲裁事项强制执行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就强制执行的重大进展情况进行披露,相关进展情况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我收回我周五的提问,改问简单点。按照贵司有关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规定,雪松信托将3.12亿股国盛金控股份质押给中信金融资产广东省分公司是违法的,他们之间的质押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户的、是可以撤销,请问贵公司为什么不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撤销雪松信托与中信金融资产广东省分公司之间关于3.12亿股国盛金控股份的质押合同、解除质押、1元回购。为什么不申请撤销合同?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仲裁事项强制执行等情况详见《关于公司仲裁事项强制执行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就强制执行的重大进展情况进行披露,相关进展情况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到5月9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互动易“公司声音”栏目定期公布每月末的股东人数,请查阅“公司声音”了解相关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问:刘董你好!雪松信托的官司和强制执行过程体现了被动和低效。有传言说贵司高层不希望直接将3.12亿股执行回来进行注销,因为那样只会便宜了投资者,而对公司却没有实质性好处;所以贵公司更希望该案拖延至中信华融资产广东分公司的质押和司法冻结到期后,由中信华融资产直接进行起诉和拍卖,届时拍卖款扣除雪松拖欠中信华融资产的融资款后,贵司还可以拿到十几二十亿资金,贵司手头就更宽松。请问该传言是否属实?请予以澄清。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相关传言不属实。公司仲裁事项强制执行等情况详见《关于公司仲裁事项强制执行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和律师团队一直从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积极和执行法院沟通推进该执行事项相关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就强制执行的重大进展情况进行披露,相关进展情况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问:刘董:国泰君安合并海通证券的流程复杂度远超于国盛金控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仅仅花了7个月时间就已经完成,可是贵公司从董事会公告至今已经耗时约15个月了,仍旧未完成。请问贵公司效率如此低下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您作为董事长,对公司员工如此低下的效率和躺平的作风,是否有进行有力监督和约束?对于贵公司的良性发展,投资者是操碎了心,可是你们为何总是一副满不在乎,我行我素的态度呢?积极一点吧!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事项正在推进中,有关重大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2025-04-21 20:01:41在东方财富网上看到你们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5-04-21 18:44:07、2025-04-21 18:50:29,有来自山东和福建网友在股吧发布消息称贵公司2024年净利润1.67亿元,与贵公司年报公布数据完全一致,请问董秘,你们或你们聘请的审计机构,提前向多少人泄露了年报信息?提前多少时间向外界泄露年报信息?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闭市后按规定在相应业务系统上传《2024年年度报告》等公告文件,相关文件当天上传后先后发布至各媒体;您所述事项为网友引用公司当天其他相关公告中提及“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亿元”等内容。感谢您的关注。
问:1. 在2019年4月已经发布触发了业绩补偿的公告. 2. 2019年12月的质押公告(2019-079)中,明确:质押的股份是限售股.需业绩补偿后才能解锁。 根据时间先后,雪松存在恶意质押逃避债务;华融明知是权利有争议资产还进行质押,并没有优先权。 综上,业绩补偿权是大于抵押权的。 请问: 1. 目前是否是该结论?如有争议,不利因素是什么? 2. 能否定期公告里程碑? 3. 最坏计划几年结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仲裁事项强制执行等情况详见《关于公司仲裁事项强制执行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就强制执行的重大进展情况进行披露,相关进展情况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问:刘董你好!国泰君安在2024年9月6日公告吸收合并海通证券,截止2025年4月8日,所有的变更工作已全部完成。而贵司早在2024年1月13日就发布了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然而,至今已耗时15个月,仍未完成。应该说国泰君安合并吸收海通证券的复杂程度远超国盛金控吸收合并国盛证券,人家仅花7个月全部搞定,贵司至今却花了15个月还未完成,你们效率为何会那么慢?贵司能否检讨一下?你们真要好好改进了!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事项正在推进中,有关重大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问:刘董你好!建议你带领公司所有高层认真学习下国泰君安合并吸收海通证券案例的进展速度和效率,跟贵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案例相比,国泰君安要复杂百倍,但是他们在2024年9月初公告方案,在2025年4月8日已经全部完成,耗时7个月。而贵公司在2024年1月份公布方案,至今已经超过15个月,仍未完成。这也是为何几万名股东一直投诉贵公司低效和消极的原因所在,这跟现代化国企的效率完全不匹配。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事项正在推进中,有关重大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问:申请强制执行到执结的期限一般是6个月,现在6个月已经过去,执行法院到期后要有结果;如果有延期,那也需要有延期理由进行批复。 请问:6个月的执行结果和延期继续推进的理由,这些应该属于重大进展,为什么不公告?请回复,谢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南昌中院等相关方就强制执行事项始终保持沟通,但鉴于所申请执行股票全部被质押,且存在被不同法院冻结等情况,最终执行也需经过相应的司法程序,最终执行情况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如执行情况有重大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相关进展情况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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