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成非法集资 出借人怎么办
信息时报
随着民间资本的增多和活跃,个人将日常积蓄以借款的形式出借他人用于投资,以达到增值目的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现实中往往会发生掉入了他人非法集资圈套中的情况。那么,当发现自己有可能被欺诈,成为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受害人时,出借人应如何维权呢?越秀法院许法官将为你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民间借贷案件涉及刑民交叉案件的不同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确立了先刑后民原则,为出借人维权提供了依据。
该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因此,当借款行为本身涉及非法集资,与违法犯罪行为具有直接关联时,应首先处理刑事部分,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优先介入。此时,出借人应及时向公安或检察机关报案,及时提供线索。当公安或检察机关对该案作出不予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决定或者法院依法判决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时,出借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当刑事案件部分已经处理完毕,确认不涉及刑事犯罪的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根据该规定第六条,当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但是与出借人的出借行为有关联但并不是同一事实的,法院需要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但并不影响该民事案件的审理。
因此,许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当发现借款人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等犯罪时,切莫着急慌张,首先要了解清楚情况,如果是借款行为本身涉及犯罪,则应立即向公安或检察机关报案,由刑事机关处理。如果只是与犯罪行为相关,但不是借款行为本身,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