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虚拟货币投资骗局!
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的一则刑事裁定书显示,贺某、方某某在未获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雇人开发 DILK(迪尔克)、黑 xx 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对应交易 APP,以该虚拟货币升值快、回报率高、稳赚不赔为噱头,通过自己以及他人邀请亲朋好友听课宣讲等方式招揽被害人投资,最终骗取546.6358万元。
该案历经侦查、一审、二审程序,最终贺某、方某某因诈骗罪分别领刑十三年六个月、十三年。此案不仅揭露了虚拟货币诈骗的典型套路,也为公众敲响了远离非法虚拟货币投资的警钟。
虚拟货币升值空间可达6666倍?
无备案虚假平台藏财富陷阱
据裁定书,骗局的根基始于2019年。贺某与方某某看准了虚拟货币的热潮与公众的知识盲区,决心空手套白狼,搭建交易平台实施诈骗。
二人出资雇请卢某某、刘某某等技术人员,先后开发了DILK(迪尔克)和黑xx两款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对应手机APP,用于交易他们虚构的DILK和黑xx虚拟货币。
这两个APP并未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无法通过正规应用商店下载,只能通过二人提供的二维码或链接安装。据技术人员刘某某证言,平台所谓的“矿机挖矿”并无真实算法支撑,是后台预设的固定数字,贺某作为实际控制人,拥有管理员账号,可随意调整虚拟货币的数量和涨跌,用户的资金在兑换成虚拟货币转入平台后,会通过 “归集程序” 自动流入贺某私人账户,提现亦需经其审核。
为掩盖非法目的,贺某、方某某还注册了黑xx(深圳)智能科技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xx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为刘某某和贺某母亲陈桂某,经营范围包含区块链技术开发等内容,但两家公司均未取得金融许可证,且后续被注销。
平台搭建完成后,贺某与方某某开始精心包装自己并进行大规模宣传推广。
他们在深圳市龙岗区租了一处别墅,每月农历初一、十五都会上演一场独特的“财富法会”。访客们在佛堂焚香祈祷后,便会被引至聆听“导师”贺某与方某某宣讲“区块链财富秘籍”。
宣讲中,方某某被塑造成“靠平台在深圳买了几十套房的富婆”,贺某则不时展示其平台内余额过亿的账户和豪车视频。二人通过精心制作的PPT和极具煽动力的话术,向亲友及受邀者描绘一幅诱人图景:其掌控的虚拟货币平台是与比特币同级的革命性项目,投资稳赚不赔,半年即可稳获翻倍收益,升值空间甚至“可达6666倍”。
为了迅速扩张,他们发展了冯某、李某某等为核心业务员,通过“邀请亲朋好友听课”的传销式拉人头方法,构建起层层扩散的受害人网络。业务员们为了赚取高达投资额10%的推荐奖励,不仅自身深陷泥潭,更卖力地将身边熟人拉入这场财富噩梦。
投资者546万元一键归零
两名主犯分别领刑13年半、13年
在高额回报的许诺和从众心理的驱使下,受害者纷纷坠入骗局陷阱。
投资者张某在朋友冯某的带领和贺某的演讲鼓动下,为了拿下“黑xx平台东莞代理权”后的丰厚回报,将97.7778万元打入指定账户。
投资者郑某钦在冯某引导下投入130万元“挖矿”并斥资130万参股黑xx交易所。当他要求撤资时,贺某为防骗局败露,通过冯某退还了130万元入股款,但此前“挖矿”的130万元则被吞噬。
李某苹、汪某英、舒某林等多名投资者,则在熟人的反复游说和现场氛围的怂恿下,分别投入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许多人甚至不会操作APP,全权交由对方管理,只是偶尔登录,看着账户里那些永远无法兑现的数字虚假增长。
事实上,投资款并未用于所谓“虚拟货币运营”,而是被贺某、方某某用于偿还车贷、转账他人、兑换虚拟货币转移等。
当贺某要求取消APP的实名认证功能时,开发人员刘某某和卢某某深感“有犯罪风险”,于是在2022年先后辞职。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2年初,许多投资者陆续发现平台无法提现。面对质疑,贺某等人以“系统维护”、“等待上市”等借口敷衍。
2022年8月2日,被害人张某向樟树市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通过调取银行流水、提取微信聊天记录、询问证人等手段,案件真相逐渐清晰。2022年11月2日,贺某与方某某在湖南安化老家被抓获。
2025年4月28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贺某、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546.635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罚金四十五万元;判处方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四十二万元,并责令二人退赔全部被害人损失。
其中张某97.7778万元;郑某钦130万元;刘某25万元;高某传44.1万元;雷某贵5万元;崔某32.666万元;汪某英60万元;舒某林70万元;李某苹53.892万元;张某5.7万元;刘某7.5万元;李某春15万元。
一审宣判后,贺某、方某某以金额认定、证据不足等理由提起上诉,但面对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所有辩解均被驳回。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原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虚拟货币外衣难掩骗术
多部门密集发声筑牢风险防线
这场始于别墅佛堂、披着虚拟货币光鲜外衣的骗局最终落幕,它照见了诈骗分子利用前沿概念包装陈旧骗术的狡猾,也暴露出新兴投资领域的认知薄弱地带。
近年来,虚拟货币市场热度攀升,部分犯罪团伙借机炒作虚拟货币概念,打着“创新金融”“投资理财”的旗号,精准拿捏投资者对高回报的渴求,通过社交媒体推广、线下宣讲造势等多种渠道大肆敛财、实施诈骗,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2025年7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虚拟货币非法换汇案。杨某、徐某等人通过操作国内空壳公司账户,为不特定客户海外账户提供稳定币,进而实现了资金的跨境转账获取收益,三年来参与非法买卖外汇的金额高达65亿元。
面对去年以来稳定币概念走热、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抬头、违法形式不断翻新的新形势,我国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密集发声,警示虚拟货币相关风险,持续释放严格监管的明确信号。
例如,2025年7月,深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责小组办公室发文警示,指出不法机构利用稳定币等新概念进行炒作,编造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并吸收公众资金,滋生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2025年10月,央行行长潘功胜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和炒作,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同时密切跟踪、动态评估境外稳定币的发展。
2025年11月28日,央行召开的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再次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025年12月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7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明确要求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的业务,同时提醒社会公众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远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以免卷入相关违法犯罪活动,谨防加入推广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的社群,警惕含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拒绝点击含有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等访问渠道。
新浪金融研究院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面对任何承诺“保本高收益”的投资,尤其是复杂难懂的新概念,必须保持极度理性与警惕。坚决抵制“虚拟货币挖矿”“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等行为,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