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银行系消金公司表现如何?兴业及中银消金净利降超15%,建信消金亏损0.65亿

2024-04-28 18:47:30 作者:林羽

随着多家银行陆续披露2023年报,旗下消费金融公司业绩情况亦“浮出水面”。

据不完全统计,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以36亿元、20.72亿元的净利润遥遥领先其他消金公司;建信消费金融亏损0.65亿元。另外,从增速情况看,宁银消费金融净利润增幅最高,达676.92%;兴业消费金融及中银消费金融均较上年同期下降,降幅分别为16.89%及18.14%。

值得一提的是,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去年营业收入均超过100亿元,分别为196.02亿元、112.3亿元。

兴业及中银消金去年净利下滑,

建信消金亏损0.65亿

表:部分银行系消金公司2023净利润及营收情况表:部分银行系消金公司2023净利润及营收情况

  来源:新浪金融研究院根据银行年报整理

从上述消金公司去年净利润看,招联消费、兴业消金以36亿元、20.72亿元的净利润遥遥领先其他消金公司;其次是杭银消金、长银五八消金、中银消金、中邮消金,净利润均超过5亿元;建信消金则成为上述公司中唯一亏损的消金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建信消金成立于2023年6月,是国内第31家国内持牌消费金融机构。该公司由建设银行协同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三者持股比例分别为83.33%、11.11%和5.56%。

建行年报显示,建信消金资产总额73.08亿元,净资产71.35亿元,净亏损0.65亿元,此意味着建信消金成立首年便已亏损。

值得注意的是,建信消金注册资本为72亿,位列消费金融行业第三,仅次于蚂蚁消金的230亿及招联消费的100亿元。

从增速情况看,去年,宁银消金净利润增幅最高,较上年同期增长676.92%;苏银凯基消金净利润增幅超过100%,达143.13%。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此前公开表示,宁银消金高速增长背后是股权变动以后又得到了银行股东的扶持,进而进入稳定的业务增长期。

另外,兴业消金及中银消金去年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下降,降幅分别为16.89%及18.14%。

招联及兴业消金营收超100亿,

阳光消金总资产降超6%

从营业收入方面看,招联消费、兴业消金均破百亿元,分别为196.02亿元、112.3亿元。另外,中邮消金去年实现营业收入69.52亿元,仅次于上述两家公司。

从增速情况看,宁银消金增幅达193.96%;招联金融、兴业消金、杭银消金、长银五八消金、中邮消金营收增速均超过10%。

此外,从总资产情况看,招联消费、兴业消金、中银消金稳居银行系消金公司前三,分别为1764.21亿元、869.31亿元、742.99亿元。同时,中邮消金为582.22亿元,总资产超过500亿元。

从增速情况看,南银法巴消金总资产增速同比增长超630%,至334.52亿元;宁银消金总资产同比增长超460%,至456.71亿元。相比而言,阳光消金总资产缩水,同比减少6.41%。

公开资料显示,南银法巴消金的前身是苏宁消费金融,后者曾一度挣扎在盈亏边缘。2022年8月,苏宁消费金融被南京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联合收购后更为现名称。

2021年12月,宁波银行通过竞拍获得原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并于2022年5月完成股权交割和工商变更登记,正式成为其控股股东。

2022年7月,公司受让安徽新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华融消金股权,公司持股比例增至76.67%。同年8月,消金公司获准更名为“安徽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月19日,随着迁至宁波新址并开业后,便正式更名为“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宁银消金注册资本为29.11亿元,宁波银行对宁银消金持股比例为92.79%。

消费金融新规4月18日起施行,

多家注册资本不足10亿

今年4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涉及消费金融公司准入标准、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等多项规定。

其中,《办法》提高了消金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据统计,在31家消金公司中,目前有10家公司面临增资达标压力,其注册资本金不足10亿元,分别为长银五八消金、北银消金、中信消金、幸福消金、唯品富邦消金、厦门金美信消金、蒙商消金、晋商消金、四川锦程消金、盛银消金。

表:10家注册资本未达10亿元的公司表:10家注册资本未达10亿元的公司

  来源:企查查、企业预警通等

在设立消金公司条件方面,《办法》新增了关键岗位任职人员要求: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消费金融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在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信贷管理等关键岗位上至少各有1名具有3年以上相关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

此外,《办法》将消金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

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主要考虑:一是从近年监管实践来看,提升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增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意愿,更好发挥股东资源优势,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二是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权相对分散而出现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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