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周,银保监会再次发布百万级罚单!
11月4日,银保监会一连发布8张重磅罚单,剑指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四家银行分别被罚500万元、460万元、260万元、150万元,合计被罚1370万元。同时,部分相关负责人也受到警告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银行被罚原因中的“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被提及次数较多,涉及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
4家银行合计被罚1370万元,
最高被罚500万元
近日,银保监会于一日内连发8张罚单,剑指兴业银行、建行、交行、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上述银行分别处罚150万元、260万元、500万元、460万元,合计被处罚1370万元。具体来看:
兴业银行因存在“债券承销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银保监会罚款150万元;
建行因存在“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贷款制度不审慎、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被银保监会罚款260万元;
交行因存在“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被银保监会罚款500万元;
招行因存在“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被银保监会罚款460万元。
多家银行涉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市,
相关责任人连同被警告
在“住房不炒”基调下,两家银行因涉及“个贷违规流入房市”被罚,包括交行、招行。
其中,交行存在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时任交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龚青对该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有责任,被银保监会警告处罚。
同时,招行存在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招商银行副行长朱江涛在今年三季度业绩发布会上表示:“目前针对房地产行业的拨备水平接近本行对公表内拨备水平的两倍,整体风险抵补能力较强,房贷‘断供’问题总体风险较小。截至9月末,预期房贷‘断供’金额为3.69亿,占比0.027%。”
除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外,此次银行被罚原因中还包括“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主体涉及建行、招行。
其中,建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刘江对该分行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等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银保监会警告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同时,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情况,也是在贷款出现风险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免责的重要依据。
债券承销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两家银行一周内收两张百万级罚单
上述银行被罚理由除了与信贷有关之外,还涉及“债券承销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涉及的被罚公司为兴业银行。
除此之外,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也受到银保监会处罚。其中,时任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行长荣益民对兴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被银保监会警告处罚;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副行长许捷对兴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被银保监会警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0月28日,兴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因理财业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银保监会处罚450万元、200万元。
其中,兴业银行理财业务存在“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未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内部审计;同业理财产品未持续压降;单独使用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原则要求”五项违法违规行为。
建行理财业务存在“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