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冒雨用现金交医保被拒”背后:央行已三令五申不得拒收现金

2020-11-24 19:48:54 作者:金融研究院

文/林羽

视频来源自网络

“不收现金,要么告诉亲戚,要么你自己在手机上支付。”

11月24日,一则湖北宜昌老人冒雨用现金交医保被拒的视频引发关注。在被爆料的视频中,工作人员面对冒雨前来缴纳医保的老人明确表示不收现金。

老人冒雨缴纳现金被拒

网友评论:没有一点儿人情味

“老人冒雨缴纳现金被拒”事件持续发酵,宜昌市医保局对此作出回应称,事发地点在秭归县茅坪镇西楚社区,“这反映了我们当地最基层的村一级社区工作人员办事不够灵活,图简单。” 

中共秭归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也发布通报称,事情发生后,秭归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上门为老人办理了居民医保。

拒收人民币不是违法的吗?针对老人缴纳现金被拒事件,网友也纷纷加入吐槽,“一点没有人情味儿,随便来个工作人员收了老人的钱,帮她手机支付一下不就行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儿,能费多少工夫?”

此外,也有一些网友对此表示无奈,并质疑称“这就是为人民服务?”

央行多次发文严查拒收现金行为

办事机构能否拒收现金?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事实上,拒收现金行为早已引起了有关部门重视。早在2018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便发布公告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

央行表示,近年来,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积极、深远的影响。但是,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域差异大、城乡发展不平衡,消费者支付需求多种多样,现金支付习惯和偏好仍然广泛存在。近年来,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如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为此,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整治拒收现金公告,进一步规范社会经济主体对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应用。

今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发文强调,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中国人民银行一贯鼓励现金、非现金等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并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公众安全、干净使用现金。请各收付主体尊重公众的支付选择权,共同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

2月15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回笼的现金,将采取紫外线或者高温等消毒,存放14天以上再投放市场。对于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现金消毒以后,要求存放7天以上再投放市场。范一飞介绍,人民银行要求商业银行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钞为主。

近年来,我国非现金支付快速发展,但现金需求有增无减。为推动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探索大额现金管理实现路径,2019年11月5日,央行发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试点方案,2020年7月先在河北省开展试点。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

此次试点总体的目标是加强大额现金流通使用情况分析和信息共享,规范大额现金使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大额现金交易监测系统,优化现金流通环境,节约社会资源,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小贴士

遇到拒收现金,如何举报?

如果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投诉、举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人民币流通管理投诉电话:67677612;投诉邮箱:jsxjts@163.com;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诉电话:12363;支付服务管理投诉电话:67677800。

以下情形不属于拒收现金:

1.商户是因为临时缺少现金找零而未能达成交易的;

2.商场设置统一的现金收款柜台,各商户档口用现金购买商品需到收款柜台使用现金交款的;

3.园区、校园内使用内部卡消费,内部卡充值时可以使用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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