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品8月上线,扩容后的税优健康险能否“叫好又叫座”?
来源:国际金融报
启动7年多的税优健康险迎来重大改革!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将税优政策产品范畴扩展至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全部主流健康险。这意味着,供消费者选择的税优健康险产品将更加丰富。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通知》是金监总局成立后发布的首个涉及人身险公司业务领域的政策红包,整体上放宽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下称“税优健康险”)产品的设计形态,给予商业保险机构更大的产品设计空间和更多的自由裁决权,有望提升险企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信号意义极强。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仍保留了税优健康险税前扣除限额200元/月,2400元/年的限制,整体优惠力度偏低。
险企、平台备战新品忙
所谓税优健康险,是一种可以享受个人税收优惠政策的健康保险。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处了解到,中国人寿、太保寿险、招商信诺人寿、人保健康、平安健康险、太平洋健康险等多家险企均在为8月份的税优新品上线做准备。
太保寿险相关负责人透露,公司已计划首批推出医疗费用类保险产品,与基本医保相衔接,为客户的大病大额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健康人群和既往症均可投保。仍优先在团险渠道销售,主要针对企业客户项下员工及其家庭成员。
平安健康险同样会以医疗险为主,但会做一些差异化设计,比如分别针对健康人群、带病体人群,甚至是严重既往症的人群,设计了不同的产品。针对健康体人群,产品将采取零免赔额。后续还会加入重疾险、长护险。为提升消费者投保动力,平安健康险还将注重保险保障责任和健康管理服务的融合,提供就医安排、住院陪护、康复护理、院后随访等丰富且实用的健康服务。
太平洋健康险也表示,将以医疗险为基础,借助互联网平台,有序推进首批产品上市和试点工作,产品不仅搭载了全周期健康管理增值服务,还引入了家庭单模式,进一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保障需求。下阶段,公司将积极拓展长期护理险、疾病险等产品,打造兼顾治疗、养老、收入损失补偿的税优保障体系。
与此前不同,改革后的税优政策加入了蚂蚁保、微保等互联网保险代理平台,更利好消费者投保。
蚂蚁保作为首批参与税优健康险改革的机构之一,已联合人民健康、平安健康险、太平洋健康险等多家险企,将于8月1日正式推出税优医疗险新品。同时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投保链路、全流程的管家服务以及省心快捷的理赔体验。
首批参与税优健康险改革的互联网保险代理平台还有腾讯微保,其将联合平安健康险等险企率先推出税优医疗险新品。微保还将联动微信支付、腾讯健康、微信视频号等,立足保险政策普及、投保协助、理赔服务及健康管理服务等多个重要环节,提升用户保险服务体验。
扩容、增品更惠民
“这次税优新政策最大特点是保障民生。”中国太保旗下太平洋健康险总精算师尹艳玲指出,对民生保障的重视,体现在每一个政策细节中。保险期间的延长,强调了保障的可持续性。最低赔付率的要求,明确了产品薄利多销,让利于民的属性。不限制既往症投保,让保障覆盖到最有需要的人群,充分体现出保险的温度。
总结来看,此次税优健康险改革主要有五大亮点:
一是将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扩大到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选择。不再设计标准化条款,充分考虑消费者需求,增加产品保障内容,提高灵活性,仅对既往症人群设置承保要求,其他产品设计内容均交给市场主体。同时强化事后回溯分析,确保定价合理、经营可持续。
其中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这也意味着,财险公司推出的百万医疗险、惠民保产品都无法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针对目前既往症人群保障不足的现状,要求将其纳入医疗保险承保范围,允许人身保险公司针对既往症人群设置不同的保障方案,结合自身经营能力和市场需要开发保障额度更高、责任更丰富的产品。鼓励开发针对既往症和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长期护理保险、疾病保险产品。
三是扩大产品被保险人群体,投保人可为本人投保,也可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
四是对人身保险公司所有者权益、偿付能力充足率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经营主体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五是通过行业统一的商业健康险信息平台为投保人建立信息账户,记录其投保的所有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方便消费者即使购买不同公司的产品,亦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税收抵扣。
40余家险企可参与经营
并非所有公司都可经营税优健康险,财险公司全部排除在外,人身险公司也设置了较高门槛。《通知》明确规定,开展税优健康险业务的人身险公司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30亿元;
二是上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60%;
三是上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
四是具备符合要求的业务管理系统,并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完成系统对接。
如果是主业突出、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不受本条第一款限制。
记者通过梳理2022年末数据粗略估算,符合上述条件的人身险公司共42家。包括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等多家寿险公司,及人保健康、平安健康、太平洋健康等少数几家专业健康险公司。
在尹艳玲看来,税优新政策,对参与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充分反映出监管机构对加快健康险专业化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心,保险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经营能力和市场需求,开发覆盖面广、保障性强、满足多层次保障需求的税优健康险产品,也是对保险公司专业化经营、长期稳健经营的一个挑战。
如何“叫好又叫座”
回溯来看,我国于2016年1月1日在31个城市正式启动税优健康险政策试点,并于2017年7月推广至全国。根据规定,购买符合个人所得税优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投保人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
7年多来,税优健康险在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方面的能力有所显现,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市场发展不及预期。据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养老与健康保障研究所所长朱铭来介绍,截至2022年年底,税优健康险累计保费不超过50亿元,与当初的预期差距较大。
税优健康保险“叫好不叫座”的困境是多方面原因导致的。朱铭来向《国际金融报》记者总结称,一是对产品设计比较严苛,比如不允许调整费率,只能对保额做适当调整,这让保险公司感觉到经营风险太大,限制了其积极性。二是要求产品的赔付率不得低于80%,否则要求保险公司将预收的保障成本根据差额按比例返还到万能账户中去。这就限制了保险公司的盈利空间。
“此次改革对上述两方面都进行了改进。”朱铭来举例称,《通知》规定,医疗险产品连续3年综合赔付率指标低于精算假设80%的,人身险公司应当及时采取调整改进措施,切实降低后续经营实际与精算假设偏差,设计为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险应当建立双向费率调整机制。
三是税优额度不足,对消费者的刺激作用有限。“《通知》仍保留了原来的税优额度,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未来可能再进一步加大税收减免的可能性不大,关键看险企如何把握好现有的政策。”按照朱铭来的测算,税收额度在8000元至9000元间会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