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保监局推车险发展专项行动 深化车险改革
蓝鲸财经
浙江银保监局指出,各财险公司向分支机构下达的车险保费增速考核指标,不得脱离公司发展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不得忽视内控合规和风险管控,盲目拼规模、抢份额。
蓝鲸保险获悉,近日,浙江银保监局印发《推动浙江车险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表示将按照银保监会关于车险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整治浙江车险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公司主体责任,监管从严查处整治。
车险改革步入深水区,需刮骨疗毒、自我革新
“当前,车险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浙江银保监局指出,一段时期以来,浙江车险行业仍然存在经营理念落后、发展模式粗放、考核指标不科学等突出问题,“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在此背景下,全行业必须统一思想认识,从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刮骨疗毒和自我革新的决心,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浙江车险实现高质量发展。
浙江银保监局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既要从严监管,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的治理当前车险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通过转变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构建推动浙江车险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是坚持全行业联动的原则。实现保险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的横向联动;实现省、市、县三个层级的上下联动;实现公司自行整改、行业加强基础建设、监管查处违法违规的措施联动。 三是坚持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原则。
6大工作重点齐推浙江车险发展专项行动
转变落后经营理念;严格执行车险条款费率有关规定;加强数据真实性管理;强化对车险中介业务管控;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管理,是浙江银保监局推动此次专项行动的6大工作重点。
具体来看,浙江银保监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下简称各财产保险公司)应转变规模和市场份额导向,向各级分支机构下达的车险保费增速考核指标,不得脱离公司发展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不得忽视内控合规和风险管控,盲目拼规模、抢份额;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开展不正当竞争。
其次,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不折不扣执行《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保监财险〔2017〕174 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车险费率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57 号)等监管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经银保监会审批的车险条款费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改变精算定价各要素标准。
三是加强费用预算、审批、核算、审计等内控管理,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确保公司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严禁通过虚列“会议费”“宣传费”等方式套取费用,严禁通过销售费用延迟入账、转移等方式来粉饰手续费数据,严禁通过非正常调节各项准备金的方式来调整经营利润。
四是加强对车险中介业务的合规性管控,履行对保险中介机构及个人代理人(营销员)的授权和管理责任。
除此之外,各财产保险公司还应进一步提高理赔服务标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完备的内部监督检查处理机制等。
确保落地执行,主要负责人需签工作责任状
为保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地执行,浙江银保监局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包括签订工作责任状,各有关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推动浙江车险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第一管理责任人,签订《推动浙江车险高质量发展责任状》,对本公司推动浙江车险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承担主要管理责任。
开展专项自查整改和部署落实工作,各有关财产保险公司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自查整改方案,对 2018 年 10 月 1 日-12 月 31 日期间的存量车险业务进行自查,并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前将有关自查整改情况报浙江银保监局,监管部门组织后续专项抽查。
加强行业基础建设,据了解,浙江银保监局将会同行业协会积极接洽中国保信和其他相关单位,推动车险实名缴费和交强险电子保单等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同时将严肃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报批的车险条款费率和各类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除依法给予保险机构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外,将研究采取依法责令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限期修改等监管措施,并及时向行业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加大市场震慑力度。 (蓝鲸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