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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险企违规股权强退:保监会撤销变更股东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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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12月15日,保监会在官网发布《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撤销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仑健康)有关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的行政许可,依法处置相关投资人违规取得的股权。

这是首个违规股权被强退的险企案例,也是近九年来保监会首次撤销已经发出的行政许可书。

这源自深圳市宏昌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在投资入股昆仑健康、申请相关行政许可过程中,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作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等不实陈述,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保监会撤销对昆仑健康有关股东变更的行政许可

中国保监会近日撤销昆仑健康有关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的行政许可,依法处置相关投资人违规取得的股权。

原因在于,经查,深圳市宏昌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在投资入股昆仑健康、申请相关行政许可过程中,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作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等不实陈述,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保监会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撤销《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保监许可〔2016〕1237号),撤销《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许可〔2015〕659号),撤销《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许可〔2016〕458号)中有关西藏恒实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增资入股昆仑健康的行政许可,清退违规取得的股权,并将相关投资人和中介机构列入市场准入黑名单。

保监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自决定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昆仑健康应抓紧引入合规股东,确保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在引资完成前不得向违规股东退还入股资金,期间限制违规股东参会权、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逾期未完成的,监管部门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昆仑健康:完全尊重并高度重视有关监管决定

对于保监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昆仑健康今天发布声明,称完全尊重并高度重视有关监管决定,已于第一时间将文件转告全体股东。

该公司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监管决定,协调股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执行。目前,我公司经营正常、稳定,偿付能力充足,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股东变动不会给客户利益造成损失;亦不会给合作渠道造成不利影响。

曾两次公开质询昆仑健康股权

今年初,保监会曾先后两次对昆仑健康股权有关问题下发问询函。

2月17日,第一份问询函的背景是,有媒体报道称昆仑健康是“佳兆业郭英成家族”实际控制的企业,保监会请该公司就四大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向其作出书面说明。包括:

一、公司股东深圳市宏昌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正远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腾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正莱达实业有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与“佳兆业郭英成家族”有关,入股资金是否来源于“佳兆业郭英成家族”下属企业或其关联方。

二、公司各股东的股权结构(树状图)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公司是否有实际控制人。如有,详细说明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四、公司及股东就提供说明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当时保监会问询函就提到,“如有虚假或隐瞒信息,自行承担后果,自愿接受保监会对所持股权采取的处置措施。”

3月1日,第二份问询函下发。保监会中间收到昆仑健康上报的关于第一次问询函有关问题的报告。昆仑健康报告称,公司股东承诺:深圳市宏昌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正远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腾材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正莱达实业有限公司,彼此之间并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四方股东均与“佳兆业郭英成家族”无关,且该各方股东的入股资金均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且各方对情况的真实性出具了相关承诺函。

保监会进一步问询该公司:

一、说明公司股东深圳市宏昌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正远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腾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正莱达实业有限公司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入股昆仑健康的详细资金来源。

二、提供上述四家公司每一级股东的基本情况。其中,法人股东就近三年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入股资金来源作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自然人股东就入股资金来源作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公司股东深圳市嘉豪盛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嘉豪盛)声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鹤,其为青岛信和昌达科贸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开披露信息,青岛信和昌达科贸有限公司股东为刘学津和王善成,与你公司披露不符。请作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说明公司股东深圳嘉豪盛上一级股东北京久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关情况。

保监会后经调查核实,发现了前述《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中提到的问题。

并非首次“撤销”行政许可

随着昆仑健康股东违规股权以行政许可撤销的方式被强制退出,保监会此前“预告”的将对险企违规股权采取强制退出措施有了首例。保监会称,已经查实部分公司股东存在代持、非自有资金出资、隐瞒关联关系等违规问题,下一步,将持续加强股权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股权违规问题,全面塑造从严监管氛围,切实防范公司治理风险。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保监会首次撤销行政许可。根据保监会官网信息,在2005年到2008年 ,保监会曾有过几次密集“撤销”已经下发的行政许可的决定,均系相关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所致。

而保监会撤销行政许可也有法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随着保监会严查违规股权问题,撤销行程许可的方式或将重新成为常规方式被监管机构使用起来。重新用起撤销行政许可的监管手段,也警示保险行业相关各方,在申请监管批复(行政许可)的过程中,万不能存在伪造虚假信息等的“污点”。

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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