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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联合财险广河县支公司被罚6万元: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和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金融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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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临夏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广河县支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和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导致发生涉刑案件等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万元。

同时,马志得(时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广河县支公司经理)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和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导致发生涉刑案件等,被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马玉(时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广河县支公司理赔协查人员)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和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导致发生涉刑案件等,被警告并处罚款0.2万元、禁止3年进入保险业。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河县支公司

临金监罚决〔2026〕1号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和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导致发生涉刑案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万元。

临夏金融监管分局

2

马志得(时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河县支公司经理)

临金监罚决〔2026〕2号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和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导致发生涉刑案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

3

马玉(时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河县支公司理赔协查人员)

临金监罚决〔2026〕3号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和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导致发生涉刑案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警告并处罚款0.2万元、禁止3年进入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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