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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哈尔滨分公司代理人姜某霞被警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金融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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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黑龙江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姜洪霞(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个人保险代理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姜洪霞(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个人保险代理人)

黑金监罚决字〔2026〕86号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警告

黑龙江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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