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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裕承保险代理被罚51.5万元: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建立业务档案等

金融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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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因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建立及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未开立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1.5万元。同时,兰罡因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建立及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未开立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3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建立及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未开立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

对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1.5万元;对兰罡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3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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