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裕承保险代理被罚51.5万元: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建立业务档案等
金融一线
7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因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建立及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未开立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1.5万元。同时,兰罡因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建立及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未开立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3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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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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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建立及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未开立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 |
对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1.5万元;对兰罡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3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