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寿险咸宁分公司被罚12.3万元: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财务数据不真实等
金融一线
6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咸宁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因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被警告并罚款12.3万元。同时,付娟、艾子、吴宜炎、王美芳、胡异景、来辉因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被警告并罚款共计2.8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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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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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财务数据不真实等 |
对机构警告并罚款12.3万元,对付娟、艾子、吴宜炎、王美芳、胡异景、来辉警告并罚款共计2.8万元。 |
咸宁金融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