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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寿险乌鲁木齐新市区支公司被罚2万元:代理人管理不到位等

金融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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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新疆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支公司因代理人管理不到位、销售宣传信息管理不到位、代理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同时,王定香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0.15万元;王津晶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6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代理人管理不到位,销售宣传信息管理不到位,代理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利益。

对该支公司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王定香警告并罚款0.15万元;对王津晶警告并罚款1.65万元。

新疆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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