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宜昌中心支公司被罚13万元: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内控管理不到位
金融一线
6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宜昌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内控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同时,王超、向芳、王兴梅、杨飞、成果、贺涛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内控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共计4.6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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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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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内控管理不到位。 |
对机构警告并罚款13万元,对王超、向芳、王兴梅、杨飞、成果、贺涛警告并罚款共计4.6万元。 |
宜昌金融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