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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员工联名举报阳光财险泰州中支,跨区出单、数据造假均被查实

市场资讯 06.18 15:26

来源:燕梳师院

  文|萧晓
  编辑|言生

阳光财险的业务从车险为主逐步拓展至责任险、信用保证险、农险、短期意健险等非车险板块,其规模日益壮大,自2010年首次跻身中国企业500强以来,更是蝉联至今,风光无两。

虽在“规模竞赛”中没有掉队,但也埋下了隐患,非车险尤其是融资类信用保证险的快速膨胀,为日后剧痛埋下了伏笔。

多年来,罚单频发、分支机构乱象屡禁不止,成为掣肘其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痛点。而在这一系列合规失守的沉疴中,泰州中支的乱象尤为触目惊心,堪称沉疴之典型。

01 退休员工联名举报

据消费日报财经消息,近日,该报接到阳光财险前员工吴某某、韩某等人的联名举报,举报阳光财险泰州中心支公司涉嫌长期存在财务数据造假、虚挂保单套取费用等违规行为,监管介入调查后证实举报的多项违规事项属实,涉事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已收到监管罚单。

据悉,举报人均是在阳光财险系统内工作了18年的老员工,现在已经退休。

事情回到2023年初,几位老员工发现泰州中支车险业务的一些异常现象之后,果断地走上了信访举报的道路。

他们的举报主要指向三类问题:

一是异地承保。举报人提供的一份保单清单上显示,多位泰州市本地车主的机动车保单包含货车、汽车等,但是承保公司却是阳光财险无锡中心支公司,保费在四千至五千多元之间,涉及到几十位车主。

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把泰州市的业务搬到无锡出单,属于突破属地管理底线的行为。

二是渠道费用双轨制。举报人称,泰州中支车商渠道的价格比其他的渠道低1000到2000元,但是车商渠道的费率要比其他渠道高5-10个点。同一个公司、同一种车险产品,在内外面价上不通过精算而是用“费用腾挪”来操作,其他的渠道业务员自然就寸步难行了。

三是数据真实性问题,也是最核心的。未经过客户的同意就去修改商业险保单、制造虚假客户资料、财务数据不准确、虚设保单来获取好处。

2025年9月8日,韩某等人正式向泰州金融监管分局提交信访材料。泰州分局当日出具《群众来信告知书》,随后于9月19日将材料正式导入违法线索专门程序,启动调查。

关键时间点出现在2025年11月7日。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出具《金融违法线索认定书》(泰金认复〔2025〕95号),白纸黑字认定举报人反映的四项问题经核实属实。

同一时期,无锡金融监管分局也于2025年12月11日出具《信访答复意见书》(锡金信复〔2025〕413号),认定“阳光财险无锡中心支公司将泰州地区部分车险业务进行无锡异地出单”的信访事项经调查属实。

图源:举报人提供

也就是说,举报的内容并不是“离职人员泄愤夸大”,而是经过了两地市监管分局各自独立的调查,并且都出具了书面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并未就此打住,已经查明的四起违规行为。另外,他们还指控泰州中支负责人挪用了安责险提取出来的事故预防费,利用非财人员转钱,克扣税款等等行为存在更大的资金安全和税务合规的问题。

对此,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在受理程序上表明:违规吃喝、偷税漏税等问题不属于金融监管的职权范围之内,应当向税务等部门提出。

这意味着,目前这些指控仍然处于待移交、待核查的状态,并没有得出公开的监管结论。

02 罚单小,信号大

随着监管罚单的正式落定,这场由退休员工联名举报触发、经监管部门启动专门程序查证、最终以行政文书形式落槌的合规风暴,终于迎来了阶段性的结果。

6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显示,阳光财险泰州中心支公司因“业务数据不真实、财务数据不真实、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问题,被泰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49万元。

图源:江苏监管局

与此同时,阳光财险泰州中支副总经理王某军对这三项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阳光财险兴化支公司经理贺某对“业务数据不真实”的违规行为负连带责任,被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全年,阳光财险全系统累计收到约47张罚单、合计罚款约1070万元,高频案由高度集中在“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同类问题;进入2026年一季度仍新增多张罚单。这说明至少在部分分支机构业绩压力下,“编数据套费用”的旧循环仍未真正打断。

对于前员工联名举报该中支的行为,不少声音认为,老员工愿意拿实名举报的方式去戳穿这一乱象,恰恰说明问题在内部不是秘密,只是长期没人愿碰。

对于阳光财险而言,总部能不能借此事,真正引以为戒,将合规从“纸面要求”化为“行动自觉”,不仅关乎泰州中支的整改成效,更关乎整个阳光财险能否走出“规模至上、合规让路”的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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