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公司被罚5.8万元:给予额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等
金融一线
5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5.8万元。
同时,马国峰(时任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因对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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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作出决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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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临金管罚决字〔2026〕18号 |
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 |
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5.8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 |
2026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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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马国峰(时任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对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 |
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 |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