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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公司被罚5.8万元:给予额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等

金融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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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5.8万元。

同时,马国峰(时任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因对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作出决定时间

1

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临金管罚决字〔2026〕18号

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

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5.8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

2026年5月18日

2

马国峰(时任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对山西华鑫安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信息化建设不完善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

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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