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普洱中心支公司被罚19万元:委托医护销售、资料不真实等
金融一线
5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普洱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普洱中心支公司因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培训及宣传资料不客观不完整不真实、销售误导、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罚款2万元,相关分支机构罚款共计17万元。同时,责任人张波、谭龙海、杨智淇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6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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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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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普洱中心 支公司 |
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培训及宣传资料不客观、不完整、不真实;销售误导;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普洱中心支公司警告,罚款2万元;对相关分支机构罚款共计17万元;对责任人张波、谭龙海、杨智淇警告并罚款合计6万元 |
普洱金融 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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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 |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
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罚款46万元;对责任人刘永贵、张林琼、王雨卿、杨建东、刘青松、姚付、魏莱警告并罚款合计10万元 |
普洱金融 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