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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临夏中心支公司被罚25万元:将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进行片面比较等

金融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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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临夏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因将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进行片面比较、虚列银保专员佣金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5万元。

同时,魏莉(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因虚列银保专员佣金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于智华(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银行业务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银行渠道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虚列银保专员佣金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4万元;尹廷梅(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保险代理人)因将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进行片面比较,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

临金监行处〔2026〕22号

(一)将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进行片面比较;

(一)虚列银保专员佣金套取费用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临夏金融监管分局

2

魏莉(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临金监行处〔2026〕22号

虚列银保专员佣金套取费用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

3

于智华(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银行业务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银行渠道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临金监行处〔2026〕22号

虚列银保专员佣金套取费用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4万元

4

尹廷梅(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保险代理人)

临金监行处〔2026〕22号

将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进行片面比较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

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

临金监行处〔2026〕21号

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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