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人寿宜春中心支公司被罚15万元: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金融一线
5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被罚款15万元。同时,陈小婷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被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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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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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未如实记录 保险业务事项 |
对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罚款15万元;对陈小婷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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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西高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违规发放流动 资金贷款 |
对江西高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并处罚款60万元;对况爱文、王建平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12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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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三查不尽职、 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 |
对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并处罚款60万元;对聂佳、崔伟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12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