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财险临汾中心支公司被罚19.5万元: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金融一线
5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责令改正,罚款19.5万元。同时,孔怀珍(时任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罚款3.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作出决定时间 |
|
|
1 |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 |
临金管罚决字〔2026〕15号 |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 |
责令改正,罚款19.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 |
2026年5月9日 |
|
2 |
孔怀珍(时任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警告,罚款3.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 |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