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诚汽车保险山东分公司被罚11万元: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等
金融一线
5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罚款11万元。同时,李夙[时任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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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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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鲁金罚决字〔2026〕53号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
罚款1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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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夙[时任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 |
鲁金罚决字〔2026〕54号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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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
鲁金罚决字〔2026〕55号 |
编制虚假业务财务资料 |
罚款1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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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姚明顺[时任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鲁金罚决字〔2026〕56号 |
警告并罚款2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